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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夫人并非苛待庶女的人,那个时候沈家也不需要庶女对外联姻,因此沈夫人为她的那几位庶女选择的人家,都是家底殷实,人员清白的。
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是至少衣食无忧。
而这位洛夫人也是幸运,她所嫁的那个旁支小子,忽然走了运,接连得到几位重臣的赏识提拔,短短的二十年已经做到了三品将军的位置,虽不能和一门双侯的本家相比,可是也算是洛家旁支之中很是出众的了。
洛十四娘家中姐妹众多,她却是唯一的嫡女,也很受父亲宠爱。
她母亲虽然因为身体虚弱而未能生下长子长女,但是因为有些手段,所以在家中地位还算是稳。
洛十四娘的家族和张家简直就是全然相反,她从小就知道要自己争取,可是却未尝不会羡慕那些什么都不用争,就总有人将一切都奉到她面前的人。
张家女和张家媳一贯是锦城之中惹人艳羡的对象,这原本也是寻常,可是真正让洛十四娘看张妙妙不顺眼的事情是,她在她的那位表哥沈梧州的书房里,看见了张家妙妙的文墨。
那只是一页歪诗,写的是秋日即事,吃个螃蟹也要借古讽今,不过因为只是玩闹而已,所以多少有些大典小用,戏说歪说的成分。
只是,那分明是一人信笔写下的文字,却被另一个人放在案头细细收藏。
当时洛十四娘便皱了皱眉,毕竟她和沈梧州频繁接触,到底存了什么心思,非但她自己心知肚明,而且沈家人包括沈梧州自己,都应当是知道的。
然而沈家人的态度是不热络也不疏离,而沈梧州自己干脆就每每都要避开她,即使碍于亲戚情面,不得不跟她接触,沈梧州也总是会带上一大堆丫鬟仆从,以此避嫌。
洛十四娘说不上多喜欢沈梧州,可是她知道,沈梧州就是自己最好的选择。
她看似在家顺风顺水了十几年,可是斗姨娘压庶姐的辛苦总无法与人道之,最后这临门一脚,她绝对要好生挑选,不能出了什么岔子。
所以,洛十四娘对沈梧州有多势在必得,她就对他身边可能出现的女人有多深恶痛绝。
这一页被沈梧州珍藏起来的小诗,洛十四娘趁着沈梧州不在,因此反复看了许多遍,将纸上的笔迹深深地记了下来。
这是出于女人的直觉,她直觉写这诗的人是个女的。
从那之后,洛十四娘便开始留心锦城之中的女眷的笔迹。
这原本是一个艰难的事情,不过洛十四娘却偏有些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意味。
那是一次她参加锦城贵女们的聚会,同样是写一篇秋日即事,同样是吃蟹赏花。
那位张家十七小姐的诗一出,便引得几位和她玩的好的姑娘的嘲笑。
李锦瑜更是直接敲上了她的脑袋,摇头道:“这人也是再懒不过了,去年写的诗,改了两个字,换了一个典的就敢这样交上来,简直该罚!”
“好姐姐,那便罚我给你们斟酒好啦。
作诗什么的,我真的不擅长啊。”
小姑娘的声音娇娇软软,抱着李锦瑜的胳膊一撒娇,她就没辙了。
李锦瑜扫了一眼周围的其他姑娘,然后掐了掐张家妙妙水嫩的小脸蛋,故作无奈的道:“这丫头从小就这幅德行,大家且饶了她一回。
不过这蟹子可不许她吃了,就让她在旁边给咱们斟酒!”
众人轰然笑开,不过锦瑜姐姐刀子嘴豆腐心,不让妙妙吃蟹只是因为螃蟹寒凉,去年这破孩子贪嘴,吃得肠胃都不舒服了。
今年她一早言明不让她吃了,可是被小姑娘眼巴巴的看着,锦瑜姐姐还是剥了一只最肥美的大螃蟹,肉和黄都盛在蟹壳里,浇了姜醋,喂给张妙妙吃。
众人看她们两个相处,都觉纯真好笑,唯有洛十四娘悄无声息的拿起了桌上的那页小姑娘信手写下的诗,敛进了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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