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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你把商相请离了京城,如果商相在……”
锦华低声说道:“胜棋被你走入绝境,怨不得他人。”
锦璃咬牙切齿,“锦华,你这个蛇蝎妇人,你才是最毒妇人心。”
锦华微微挑眼,居高临下看着锦璃,一贯地倨傲姿态,她说:“三妹,你必定会死在我的剑下,当初你逐我去央城,一定没有想到今日我会卷土重来,我知道有一日你也会和我一样卷土重来,但是我却绝对不会给你重来的机会。”
说完,锦华的手微微提起,对着锦璃的喉咙直直地刺去,片刻就听到锦璃喉咙间骨裂的声音,长剑刺穿而出,带着温热的血,竟是一点血没有溅出来。
锦璃跪在那儿,喉咙被长剑跳着,到死,都是憎恨而不能瞑目的眼神。
锦华站在她的面前,用那个姿势站了许久。
良久过后,锦华扯过已经吓傻了的太子,将他丢给身边的嬷嬷说道:“把太子灌下蛇果,让他从此变得痴傻,再把他的脸用火烧伤,告诉他们这就是本宫的儿子瑞王,把央城的那个替死鬼拉过来当太子处理掉。”
卓妃卿当时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锦华一定要锦璃的儿子来伪装瑞王,很多年后她才稍微明白了一下当时锦华的感情,她只是把对于瑞王之死的恨意转嫁在了妹妹锦璃身上,而她要锦璃的儿子替锦璃偿还那一笔债。
自此,新皇开启了新的朝廷,而锦华也荣登太后宝座,守着那个痴痴傻傻的皇帝,商相凯旋归来,皇帝已经痴傻,他便是很快一手遮天权倾朝野,从此再无匹敌之人了。
卓妃卿会猜想,或许这也是他们当初秘密协定的一部分吧。
只是日子依旧是一日一日地过着,卓妃卿嫁给了商珏,可是依旧无法改变她心中最尊敬、最崇拜的那人,永远会是锦华。
锦华对她的影响太深刻了,以至于这一生她都会在她的影响中活着,这是幸运还是不幸,她自己也说不清。
那些过去隐秘的宫闱秘史,就这样被知情人止于唇间,掩于岁月。
而商珏与锦华长达近十年的斗争,也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清晨烟雾缭绕着整个小村庄,对于没有早起过的人来说,一定无法想象这里空气的新鲜程度。
掩着门的小木屋,忽然从内侧将门给打开了,庄归拎着一桶水桶从门内走出来,她先是往井里打了一桶水,然后毫不费力地把它放到了地上。
隔壁邻居此时也熙熙攘攘地开始赶车准备去城里做买卖了,经过庄归家院子门口,看到那个每天都起得很早的女子,不由得笑着打招呼说道:“大妹,尝尝这个桃子。”
说完就扔过去一个大大的桃子,庄归一手接过,然后笑着说道:“谢谢牛二哥。”
那牛二哥便哼着歌继续赶路了,他和庄归不熟,只知道这是一个寡妇,带着自己老爹两年前来到他们这个村庄,也怪可怜的。
不过没多久,村子里的大伙儿都开始喜欢上这姑娘了,勤劳又可靠,而且还特别会干活,那整整一桶水,单手就能给提起来,简直连他这样的小伙子都要汗颜了,看着像练过武的,但是又从没见她用过武功。
牛二婶这时候看着庄归的背影也开始说道:“我说大牛啊,你说这庄大妹子人也可靠,我看也不像乱七八糟的女的,不如我们在给她找个相公如何?虽然庄大妹子长得是挺一般的,但是人老实,人家丈夫死了那么多年,也没见外面乱勾搭的,安心守着老爹,我看啊是相当不错。”
牛二哥一边拉着牛一边说道:“我总觉得那庄大妹子有点故事,你说她虽然也不是多漂亮,但是看起来也不像粗人,那天我们去她家吃饭,你看她吃饭的那个样子,一看就不是穷人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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