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听得丁不四大叫:“芳姑,你怎么寻了短见?我去和这姓石的拚命!”
石清等都是大吃一惊。
只见梅文馨抱着芳姑的身子,走将出来。
芳姑左臂上袖子援得高高地,露出她雪白娇嫩的皮肤,臂上一点猩红,却是处子的守宫砂。
梅文馨尖声道:“芳姑守身如玉,至今仍是处子,这狗杂种自然不是她生的。”
众人的眼光一齐都向石破天射去,人人心中充满了疑窦:“梅芳姑是处女之身,自然不会是他母亲。
那么他母亲是谁?父亲是谁?梅芳姑为什么要自认是他母亲?”
石清和闵柔均想:“难道梅芳姑当年将坚儿掳去,并未杀他?后来她送来的那具童尸脸上血肉模糊,虽然穿着坚儿的衣服,其实不是坚儿?这小兄弟如果不是坚儿,她何以叫他狗杂种?何以他和玉儿这般相像?”
石破天自是更加一片迷茫:“我爹爹是谁?我妈妈是谁?我自己又是谁?”
梅芳姑既然自尽,这许许多多疑问,那是谁也无法回答了。
全书完
后记
由于两个人相貌相似,因而引起种种误用会,这种古老的传奇故事,决不能成为小说的坚实结构。
虽然莎士比亚也曾一再使用孪生兄弟、孪生姊妹的题材,但那些作品都不是他最好的戏剧。
在‘侠客行’这部小说中,我所想写的,主要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所以石破天和石中玉相貌相似,并不是重心之所在。
一九七五年冬天,在‘明报月刊’十周年的纪念稿‘明月十年共此时’中,我曾引过石清在庙中向佛像祷祝的一段话。
此番重校旧稿,眼泪又滴湿了这段文字。
各种牵强附会的注释,往往会损害原作者的本意,反而造成严重障碍。
‘侠客行’写于十二年前,于此意有所发挥。
近来多读佛经,于此更深有所感。
大乘般若经以及龙树的中观之学,都极力破斥烦琐的名相戏论,认为各种知识见解,徒然令修学者心中产生虚妄念头,有碍见道,因此强调‘无著’、‘无住’、‘无作’、‘无愿’。
邪见固然不可有,正见亦不可有。
‘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皆是此义。
写‘侠客行’时,于佛经全无认识之可言,‘金刚经’也是在去年十一月间才开始诵读全经,对般若学和中观的修学,更是今年春夏间之事。
此中因缘,殊不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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