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那片野菊花真漂亮,我骨碌两下眼睛,乖孩子要举手发言,我把手高高举起,“我要嘘嘘!”
天狼头都没回,“你刚去过!”
再举一只手,“中午的菜很咸,我刚喝了很多水!”
理直气壮!
天狼无可奈何,把缰绳一拉,“快去,不准像刚才那样东瞧西看,不准磨蹭,否则等下去抓你回来!”
哼,威胁我,也不看看我是谁,我把襦裙一提就往下跳,看到我白嫩嫩的小腿,天狼直翻白眼,“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以后在别人面前不能这样,女人要有女人的样子……”
常幼平笑得很大声,自从那天晚上被我用王八拳敲了一顿后,这家伙不知道是不是突然开窍了,和天狼一样整天笑个不停,不同的是天狼已经被我折磨得快成街头大妈了,动不动就以“女人要有女人的样子”
开头教训我,而他颇有点助纣为虐的倾向,或者……他乐于看我被无意抛弃。
说句实在话,这个朝代的女人,除了徐娘和那些漂亮姐姐们,其他的活得实在窝囊,山野村妇倒还自在些,那些读过一点书的女人,没一个不是低眉顺眼,在家里在外面大气都不敢出。
谨守三从四德就罢了,还非得把脚缠成奇怪的形状,就是说,从很小的时候就把脚弓往里弯,用外力使它长变形,我见过真正的三寸金莲,那是一个穷酸秀才家的闺女,脚可以在量米的小竹筒里来去自如。
乖乖,我看傻了眼,穿上绣花鞋虽然漂亮,可脚是用来走路的,那女子连路都走得颤巍巍的,要如何生活。
那女子告诉我,脚缠得好的女人才能嫁好人家,平时根本不用做事的。
果然,她因为一双小脚名声在外,被扬州一个富户聘入,很是热闹了一把,再后来,听说她在扬州一些富商学者组织的赛脚会上夺魁,为那富户脸上增光,以后果真衣食无忧了。
可是,我仍然不明白,女人的生存价值难道是为了让那帮疯子赏玩,而且为了他们这个目的还要如此残害自己的身体。
疯狂的世界!
还好,我认识的这两个男人都还算正常。
“那些男人是疯子!”
天狼撇撇嘴,“我可不想一辈子搀着女人走!”
常幼平笑眯眯地看着我,“小脚女人没法跟我走南闯北,四处周游。”
废话说完,言归正传,我跳下马车,提着襦裙就往那片野菊花跑,边回头大叫,“不准看,都给我蒙上眼睛!”
后面笑声又起,我皱皱眉头,他们还算正人君子,绝不至于偷看,自我安慰完毕,我欢天喜地地扑进大地的怀抱,在花丛里滚啊滚,让对襟短衫和襦裙上沾满菊花的味道,五天没洗澡,连我自己都能闻到臭味,真不知道那两个家伙怎么还能保持气定神闲的样子。
天狼的声音飘过来,“嫂子,你快点,不要再滚了,你又不是小狗!”
我的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我恨恨地起来,转悠了两圈,朝前面那个树林跑去,不能太相信那两个男人,还是大树后面安全。
没有人为破坏的大自然是多么美妙,所有的树都长得如此茁壮,棵棵都如朝天的戟,在下面看还有些头晕,我反正不急,仰着头便朝树林深处走去,走了一阵后,我有个痛苦的发现,很丢脸地,我迷路了。
不知道转了多久,树林里荫蔽异常,缕缕朱灰的光线忽而从东,忽而从西投射到我身上,我仿佛一只无头的苍蝇到处乱窜,除了啾啾鸟鸣,树林中还有许多奇怪的声响,比如,树叶一阵阵的沙沙声。
鬼我是不怕,可是,还有比鬼更可怕的东西,蛇。
我只觉得毛骨悚然,捡了条树枝开路,口中念念有词,“蛇大爷,小女子身上没几两肉,你要咬去咬外面那两个家伙,吃一顿可以顶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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