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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衣服……
我差点忘了花满楼是个高富帅这一点,他选的衣服肯定也是富贵人家才穿得起的玩意儿,估计现在眼前的这个掌柜的把我当成是离家出走闹着玩的大小姐了。
我想要和他解释我其实就是穷鬼,然而身后却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雾姑娘?”
——救命圣父救世主来了!
我想我现在的表情一定特别狗腿,不过好在他看不到,“花公子?!”
掌柜的好像认识他,一见我们认识便露出了一个幸好幸好的表情,好像在感慨自己的决定太对了那样。
“雾姑娘不是说去万梅山庄么?”
“嗯……不瞒花公子,我已经拿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他有一瞬间的错愕,不过转瞬即逝,“如此便要恭喜雾姑娘了,可刚刚在下好像听到你要当这里的厨娘?”
不、不愧是瞎子,听力真好……
“……因为花公子借给我的钱被人偷走了,我想要回白云城奈何有心无力。”
花满楼听我这么说,立刻露出了然的表情,笑得优雅万分,“如果有在下能够尽得上力的地方,雾姑娘尽管开口便是。”
我一听,立刻甚没节操地像他说的那样开口了,“那回白云城的路费就只能先问花公子借了。”
其实回忆起来我前后说的话也不是没有漏洞的,至少最开始刚刚穿越的时候我说的是不知道为什么会从家突然到了他床上,这种几乎没法解释的事情他都没有追问我,两次借钱都无比爽快,还给我买衣服,简直就是好男人的代表。
十四他说错了,至少和花满楼比,西门吹雪完全算不上高富帅!
决战前后已经结束,我依稀还记得下一本的银钩赌坊剧情应该在冬天,也就是说现在的陆小凤也是个逍遥闲散派,花满楼就更不用说了。
借给我钱之后他还问了一句还有没有其他需要他帮忙的,我此刻才开始有那种名为不好意思的感觉,反复道谢之后拒绝了他的其余援助。
“那么,祝雾姑娘一路顺风,早日将剑带回白云城。”
“多谢花公子,花公子大恩大德我一定不会忘记。”
我发誓这句是真心的,除了觉得他是个好人之外,我对于他还有另外一种同病相怜的亲切感。
我觉得我们俩站一起完全可以组一个失恋者同盟,他是被自己喜欢的女人骗了,我是喜欢的男人死了,某种意义上真的是一样的天涯沦落人。
话说回来这么苦逼的我们其实根本应该组成联盟去报社吧,让那群该死的情侣都去死吧!
以及最重要的,像陆小凤这种四处有红颜的人更是……该死啊。
在我们准备坐下来吃早饭的时候,突然又有一个人从门外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似乎还衣衫不整。
我还没看清到底是谁,花满楼就笑着开了口,“你这是从哪里过来?”
“你不会有兴趣的,别提了,你怎么会在这里?”
听到他的声音我才确定是谁,这会儿再仔细打量他也会发现他其实长得不赖,不过就是衣衫不整外加领子上的红唇印让人想入非非而已。
花满楼问得如此委婉真是对他太好了……
“那自然是因为这里的粥和馒头合我胃口了。”
花满楼勾着唇角笑道,“你呢,匆匆忙忙的可不像是来吃早餐的。”
陆小凤摇摇头,“没什么,和你一样而已,还有……雾姑娘怎么也在这?”
我连忙收起我略带鄙夷的眼神,“偶遇,偶遇而已。”
“诶,你怀中的剑……不是叶孤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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