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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个故事说给他听,加上一句,“这位同学啊,我十分乐意跟你去做岛民。
咱不用去A国,甭干偷渡这么危险的事儿,咱就去平谷或密云老实儿做俩村民就行。”
高铮听后久不言语,用眼神许诺我,再以吻封缄,随手把杂志扔到地上,宽衣解带,一件一件地褪去我的衣服,温柔辗转。
他在享受慢的极致。
入冬之后,高飞已不再在我们的亲热的时候被隔离到门外,它早已习惯了我们的旁若无人之姿,也早已看腻了我们的肢体与招式。
这会儿它自个儿撒着欢,登窗台、跳门槛、钻桌底,与床上这边厢的绸缪缱绻,形成快与慢的鲜明对比。
粗人我能坚持读到最后一页的书不多,《慢》是其中一本。
昆老调侃着主张阅读、生活、做愛,都要品位,要讲究个“慢”
,那乐趣要从“慢”
中细雕而来,“太激奋就不够细腻,品位不到好事前的种种妙处就匆匆奔向欢乐”
,一意求高.潮便无乐趣可言。
现代性病症,“速度”
为首,它拉得我们离生活本身越来越远。
“试想一个人在街上走,他正试着回想一件事情,可是一时想不起来,所以它会自动慢下来;而另一个人想忘记刚刚发生的一件不愉快的事,所以他愈走愈快,似乎想以速度拉开距离,把这件事忘了。”
速度使我们健忘,而“记忆乃缓慢而生”
。
“速度是技术革命送给人类的礼物”
,为卓别林的《摩登时代》痛快大笑后,又有几人去解悟这七十年前的默片所阐述的问题?要追求最大利润,后工业化社会中的逐个细节无一不提倡快,一切都用速度来丈量与实现,时间被切割成一块块独立的个体瞬间,记忆中的往事是大片留白。
这个追求疾速的时代,也“将会是个被遗忘的时代”
。
高铮显然是这时代所剩寥寥无几的懂得慢之绮霓的人之一。
他用大脑而非器官做愛,每一个动作都是思考,每个眼神是透析,每个触摸是品读,每个喘息是回味,每个亲吻都是铭记,每个高.潮都是融会贯通。
他慢条斯理地,把吻一个个送到我身体的每个角落,刚柔并济。
那风度犹如跳着探戈的一把火,升腾在我的经脉里,恍惚中,我分明已身抵岛屿,在碧海浪尖上翻滚着。
潮退,浪花仍缱绻。
我翻了个身,礼尚往来。
我用舌尖膜拜他,从耳后绕至脖颈,再一路向下,锁骨,胸膛,肋肌,腹沟,最后停留在器官。
它晶亮、滚烫、坚硬,饱满的轮廓,鲜嫩的触感,我爱不释口,慢慢挑逗,慢慢吸吮,慢慢深入。
上方传来他隐忍着的呻吟,那节奏伴着那音色,销魂过最动听的情话,穿过我耳膜,穿过我脑海,穿过我骨头,直抵我灵魂最深处,抚慰。
爆出来那刹,他试图拿开,被我止住。
那味道,我生不出一点厌,反而喜爱得紧。
没有交.合,这个爱却做得持久而余韵十足。
呼吸渐渐平稳下来,高飞也玩累了,静静趴在地上,三只都一动不动。
这平衡被高铮的一个问句骤然打破:
“你小时候……就是像刚那样儿……舔棒棒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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