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坑侄子
长乐宫中,桓歆条理分明,详述驱逐番僧之法。
“凡外来者皆逐,逐之不走则捕,捕不从者当下牢狱。”
桓歆说话时,语调始终没有太大起伏,配上三缕黑须,愈发显得超凡脱俗,颇具高人气质。
然而,气质归气质,此时此刻,其口中所言,和“清静无为”
半点不沾边。
“仆闻船队规模愈大,船工急缺,盐场及工坊同需力夫,朝廷想方设法,仍效果不大。
番僧远道而来,不提相貌如何,体力定然过人。
如其不遵我朝之法,意图蛊惑民心,以律惩处实是理所应当。”
到桓汉来,自然要守桓汉的规矩。
敢冒头挑食,下牢受刑都是活该!
“杀之未免可惜,入牢实耗费米粮,莫如送去盐场,可补力夫之急。
亦可押上海船,随船往来海外诸邦,亦有用处。”
桓歆口若悬河,说得头头是道。
显然思考良久,针对多种可能定下章程。
桓容仔细听着,频频点头,对其所言之法深以为然。
反省一下,他之前想得的确过于简单。
以为将人赶走、封锁边界即告万事大吉,实际上疏忽了番僧狡猾,逐之不走该如何处置。
把人全杀了,明显不合适。
采用桓歆的办法,既能解决隐患,震慑外来之人,又能为国家建设事业添砖加瓦,明显更符合实际。
不过,强行抓人总归不好,莫不如让人去“请”
。
以利益诱之,把人集中起来,问明入华夏的途径,其后全部送去海上。
大海茫茫,上了海船轻易别想下去。
除非愿意舍身喂鱼。
能被说服的,自然有其用处,可以加以教化,为船队服务。
实在顽固不化,说服不了的,海上有的是岛屿,随便找个地方扔下去,都能解决问题。
如此一来,最大的问题解决,还不会予人以口舌是非,可谓一举两得。
桓容的想法略有些粗糙,切实实行起来,还需同桓祎等人商议。
兄弟俩谈了足足半个时辰,待定下初步章程,都有畅快淋漓之感。
至傍晚,长乐宫留膳,宫婢移来三足灯,内室亮如白昼。
桓歆用过晚膳,谢过太后天子,在宫门落下前告辞离开。
宫婢换过灯盏,南康公主饮过茶汤,示意宫婢和宦者退下,开口道:“阿子白日来,想必不仅是为番僧之事?”
“阿母明察秋毫,确非如此。”
桓容放下漆盏,点了点头,正色道,“儿实为请阿母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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