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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人。”
陈功桀摊手,“要不你拿去听听?”
“喂!
陈功桀,你搞什么飞机啊,到底跟谁说话呢?没话说我就挂了啊!”
电话那头的曹毅舟被晾在一边有一会儿了,“手机费也是钱啊钱啊!”
“我初中同学想见我女朋友想疯了,以为你是,想见你来着。”
陈功桀解释道。
“哈,这么有意思的事?”
曹毅舟生平最爱凑热闹,性格开朗又大大咧咧的他听到这么欢乐的情况,就来劲儿了,“在哪儿呢?要不我出场一个让他们惊到下巴都掉下来?你说我打扮一个也能冒充一回你女朋友的吧?顺便也把钱给取了。”
“你别添乱,我挂了,你明天过来。”
“今天不过我们这关,你休想两人世界!”
在一边一直处于观望状态的男同学甲突然发飙,他猛地扑过去拿过陈功桀手上的手机,对了话筒里叫道,“XXX路XXX号XX生活广场一楼KTV,XXX包厢,陈大嫂不见不散啊!”
手机很快被陈功桀抢回去,可是这句话已经说完了,电话那头传来轻微的“哈哈,OK”
的回应,同学甲想着陈大嫂的声音挺低的啊?不过因为没听真切,也就没在意。
“喂,曹毅舟你别过来……”
陈功桀连忙说,可惜晚了,对方已经挂电话了,以他的性格,一定兴高采烈弄弄头发、准备准备穿着,赶着出发的。
“曹毅舟要来?”
孔胜桀已经点完了几首他喜欢的歌,准备坐回刚才的老位置上。
“是啊。”
陈功桀点头,跟着一起走,然后想到什么似的对众人说,“我说是男人你们偏不信,过会儿来了你们别后悔,他麦霸,你们赶紧唱吧,趁着人还没来。”
一群人还不知死活地说:“没事啊,陈大嫂爱唱是我们的荣幸,我们乐意么。”
在一旁一直听着的孔胜桀一直想笑,想到大桀同学们这么起劲的样儿,再想到一会儿看到曹毅舟之后的失望表情,他就忍不住想喷,虽然大桀本身似乎不怎么愿意让他死党过来,那家伙一来,这儿的氛围就能突然从同学聚会进化成开派对了,可是孔胜桀觉得很有意思,为了不妨碍这么有意思事情的发生,不能因为自己的缘故而使这欢乐的幸事被掐死在摇篮里,他一直憋着没敢笑出来。
听到这群人说到听曹大嗓门唱歌是他们的荣幸,孔胜桀这会儿正在吐气,动了动嘴皮,一个没绷住,笑场了。
“你笑什么啊?”
陈琳听孔胜桀“噗”
一声笑出来,不解道。
“没……没……大桀死党人很不错,你们见到了就知道了,哈哈。”
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我也一段时间没见着他了,不知道这次的打扮会不会给人以惊喜。”
“怎么?很时尚很让人眼前一亮吗?”
女孩子对流行趋势总是比较在意的,特别是像陈琳这样的漂亮女孩子。
“这倒不是,你们看了就知道了,哈。”
曹毅舟非但不是时尚,有时候可以说是完全和时尚背道而驰的人,孔胜桀心想。
记得第一次见到那家伙的时候,要不是他那么流氓的打扮,孔胜桀还真不会把他当成抢劫的踢,可是正因为曹毅舟那一身鲜红的皮衣和暗红的爆炸头,使他本人尝到了孔胜桀的“绝杀飞腿”
。
而曹毅舟当然不会意识到自己那身打扮的失败性,在第一次被踢了之后仍然不肯从中吸取教训,孔胜桀在相隔了很长时间第二次见到曹毅舟时,连声感叹后者从一个“红毛飞车党”
进化到了一个“紫毛暴走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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