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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临行直到前,他才知道,自己原是有人同路的。
只不过随自己同去的是御马,而那人带着的,则是皇家的猎狗。
那人名叫曹寅,亦是玄烨的御前侍卫。
初见之时,容若便觉此人丰神俊朗,绝非寻常之人。
然而相聊数语之后,却发现彼此竟是格外投缘。
闲聊之中,容若才知,曹寅本是汉人。
而从他祖父开始,家族世代便作为满洲贵族的包衣,也就是奴仆,与皇家关系密切。
母亲孙氏曾做过玄烨的乳母,而他本人能文能武,亦是自幼为玄烨伴读,直至十六岁的时候,便进宫做了御前侍卫。
而曹寅不同于容若淡薄无为的性子。
他身在宫中,无时无刻不注意着周遭的人事。
所以,自然很早就注意到这位让人无法忽视的权相之子,只是让他未曾想到的是,容若周身不仅全然没有半点纨绔公子的习气,反而竟是如此温良恭谦的一个人。
由是很快二人便相互引为知己,一路上相聊甚欢,倒也不觉路途单调乏味。
这日深夜,容若披着外衣,如往常一般在案前书写,忽地听闻轻轻的叩门声。
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即便是扈从玄烨出游的时候,他这夜间阅书的习惯亦是未曾偏废过。
听到声音,容若起身开门,却见门外正是曹寅。
他一手提着灯,对容若一笑,道:“黄昏时分方下了一场雪,此刻天寒,喝杯薄酒暖暖身子如何?”
容若低头看了看他另一只手中提着的酒菜,侧身站在门边让出道来,微微笑道:“自是恭敬不如从命。”
夜风自门外深不见底的黑暗中呼呼地吹来,带着几近刺骨的寒凉。
容若不禁打了个寒颤,赶紧掩上了门。
回身却见曹寅已立在案前,垂首看着其上的诗稿。
“五夜光寒,照来积雪平于栈。
西风何限,自起披衣看。
对此茫茫,不觉成长叹。
何时旦,晓星欲散,飞起平沙雁。”
一字一句地念罢,不由笑道,“好一首《点绛唇》!
这乏味的旅途,在容若笔下,竟让人看着倒有几分向往之意了。”
“不过随手写就,荔轩过奖了。”
容若走近,微微笑道。
“不过……”
曹寅伸手拿起诗稿,在眼前看了看,笑容却慢慢淡去了几分,喃喃“我虽不擅文墨,但单看此词,却只觉容若心头似是有什么积郁。
这字字句句中,竟总似有几分凄清之意……”
说到此,才忽然醒过来一般,抬头笑道,“不过是胡乱猜测而已,容若勿要见怪才是。”
然而容若闻言却有些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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