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留家的时候还是个半大少年,这么多年过去了,照理说早该是异乡客了,摸起舞厅来却依旧熟稔得像是钻热被窝。
原因无他,他那几个狐朋狗友借着接风的名头,给他连摆了三四天的流水席,全蓉城叫得上名号的公子哥都携美赴宴,酒桌上的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纵使他兴致缺缺,又怎能不去蹚上一蹚?
这一来二去的,自然也就被奉为了常客。
车往百乐门去,一路上行经的大多是些剧院和舞厅,起初还含蓄些,男女间的调笑仿佛皱在腰肢上的旗袍,隔着肉欲云遮雾绕,越往深处走,脂粉香气就越稠密,轻轻拥裹着来人往里走。
梅洲君闭着眼睛,突然觉得有什么红红绿绿的光斑隔着车帘照到了面孔上,就知道是署着“红香绿玉”
的灯牌在作祟,这都是当地的妓院。
吴丰道:“大少爷,醒醒神,就快到了。”
梅洲君于是伸出一只手,把车帘慢吞吞拉开了,车窗才摇低了一半,就听到有人在外头笑着叫他:“桃脯来了!
杏春,你倒是说说,我们梅大少爷今个儿是酸的还是甜的?”
“那可得看梅大少今天赏不赏脸了,要是还不找玉香跳舞,恐怕她又得吃一斤的酸梅子。”
这一唱一和的,纯然就是拿他打趣了。
梅洲君唇边露出个笑影,等吴丰躬身开了车门,就老实不客气地踏出一只脚去,往那人腿上轻轻踢了一下。
“你这么做生意,离闭门谢客也不远了。”
说话的也是个梳着分头的才俊,天生一张笑面孔,大名冯明徽,正是这百乐门的少东家,这会儿肘弯里搭着西装外套,怀里搂着个袅袅婷婷的舞女,神色俱是微醺,显然正是酒酣耳热的时候。
冯明徽原本只打算调笑几句,只是“桃脯”
这两个字一出口,越想越乐,抓着这难得的口头把柄就不舍得撒手了。
梅大少爷是出了名的喜欢跳舞,就是对舞伴没什么长性,估计一支舞跳下来,连面孔都没记清楚,就又施施然走了,连攀谈的空子都难抓得很。
来往的舞女和交际花既爱慕他的好颜色,又怨他眼高于顶,因此没少在背后翻他的风流帐。
女人但凡要翻起野史旧帐来,就是史官也要怕三分的,于是梅洲君在脂粉堆里得来的诨名就如一摞帽子似的,在头顶上越积越高。
要想戳他梅大少的痛脚,只消在帽子堆里淘上一淘,定有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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