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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用剑的男子最帅了(第2页)

朱棣暗道可惜,扬长而去。

...

永安阁楼上。

朱凝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李逍的身上。

好帅...

跟李逍想的不差,朱凝云果真是喜欢使剑的男子。

剑,飘逸、灵动...帅气!

给女子一种无限遐想。

加上诗词的加持,魅力更甚。

铸成星斗生光焰,化作龙蛇会屈盘。

丰城一剑阅千秋,跃跃寒光射斗牛。

气寒西北何人剑,声满东南几处箫。

();()  这些诗词,都是写剑的,仗剑天涯...多么浪漫....

每个时代的女子都是一样。

在后世,学校中的篮球场,打篮球的男生,就是会比趴在带着眼镜看书的男子更加吸引女生。

当然了,李逍虽然使剑现在,还有些笨拙。

但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李逍做什么,朱凝云都觉得好看。

而且,她在想...凭借李逍的天资,怕是用不了多久,就能使得一手好剑吧?

“郡主,好看吗?”

“好帅....小翠,你又讨打了...”

...

...

晨练一个时辰结束。

三人便一同出府了。

府邸外,李雄志早就在等候着。

不过他还不会骑马,商量一番后,朱高煦发话,让朱高燧骑马带着李雄志。

朱高燧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可二哥发话,他也不敢不听。

不然二哥不带自己玩了怎么办?

就如此。

等四人来到了矿场,这里已经人满为患了。

乌压压一片,差不多围了一百来号人。

都是大东庄子里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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