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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嗯了一声,抬手将宁馥鬓角被热汗浸透的乱发理了理,指腹顺着她脸颊线条滑至她的下颌:“别急,头发乱了。”
宁馥这才注意到她后脑用来固定的发夹已然挪了位置,青丝散落,现在的模样怎么看怎么狼狈得不像话,她索性把那些小发夹都取了下来,将长发披散。
如果今天没有时慈的电话,宁馥不敢去想那种可能性,只别过头去躲着宋持风的目光。
“你穿细跟高跟鞋很好看。”
她一个练舞的人,小腿上的肌肉线条却相当流畅,一点儿不膨胀,紧绷而漂亮。
宋持风余光扫了一眼小姑娘断了根躺在地毯上的细跟鞋,稍顿片刻,才将这句没头没尾的话接了下去:“不过也可以试试粗跟的,没准能发现更适合自己的。”
男人的语气耐人寻味,宁馥却没有多想,真当他在说鞋。
她不知道宋持风为什么突然好端端要提起鞋的事情,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自己除了运动鞋就是喜欢细跟鞋,只觉得这话很没头没尾,不想作答。
“待会儿时慈要过来接我。”
她冷声提醒。
恰好宋持风已经把意思点到为止,也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倒是话锋一转,语气揶揄:
“宁馥,你明明没有男朋友,为什么每次我来找你,都好像在偷情?”
宁馥闻言立刻扭头瞪了过来,那眼刀子却因为她眼角尚未散去的浅红,柔得像是三月的柳梢,尖嫩的柳条被春风带着挠过他的心坎。
他用手指拨开宁馥落在耳畔上的长发,看着她整片通红的耳郭,满意地捏了捏她的耳垂。
“等我电话。”
宋持风走后,又过了一会儿,时慈才带着一个鞋盒敲开了休息室的门,脸上带着些庆幸:“宋氏真的太周到了,我刚挂了电话找了好一阵,已经准备出去买了,然后有个服务员主动上来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助,我本来没抱希望,就是随便问了一句他们这有没有备用的女鞋,结果还真的有!”
宁馥从时慈打开的精致鞋盒中看见一双静静地躺在毛皮垫子上的,白色粗跟高跟鞋。
“来宁宁,赶紧试试。”
鞋子除去粗跟这一个特点之外,无论是设计还是裁剪都相当简约精致,是宁馥完全无法抗拒的,长在她喜好点上的款式。
她坐在沙发上穿好新鞋,来不及去赞叹它带来的视觉效果,更快一步是被那种合脚的舒适感惊艳到了。
粗跟鞋的鞋跟粗却轻,落地受力面积更大,而且衬得她脚踝更细长,让她整个人的比例都被拉长,显得更加高挑好看。
因为第一次粗跟鞋体验太过优秀,宁馥回到家之后不知不觉就拿起手机开始逛起了淘宝。
她挑了几双放进购物车,又拎起刚穿回来的那双鞋,站到了全身镜前。
看着镜子里高挑而纤细的人,宁馥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宋持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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