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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有点喜欢你了。”
无人的街头,两人相拥而抱,漫天星光披在他们身上,织成一张温柔浪漫的网,网住世间的有情人。
*
时尧以为自从那晚上陆苗说出有点喜欢他之后,他的漫漫追妻路就要到头了。
然而——
他没想到,这兔崽子完全是个没心肝的。
每天早上给她带早餐,中午接她下课,晚上送她回宿舍,周末陪她一整天待在图书馆学习,对外恪守男德,对内温柔体贴,还没当上男朋友,他就已经做到二十四孝了。
但是,她的心里只有学习学习学习!
时尧急到眼睛都红了,然而一点办法都没有,到底是被他自己宠坏的人,打不得骂不得啊。
就这样,两人暧暧昧昧地度过了两年多,他从法学系“高冷系草”
变成了人尽皆知的“卑微舔狗”
。
追一个小学妹追了两年多都追不到!
那些被他拒绝过表白的妹子们都暗戳戳地嘲笑他呢,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
舔狗本人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屈辱,一颗玻璃心碎成了渣渣。
自身的优势不足,以及外界的攻势太猛烈,让他顿时感到危机感满满。
特别是那个林浩谦最近搞了个什么研究项目,还把陆苗哄得晕头转向的,整天整天地待在一起“学习”
。
学习,呵——
要这都能忍得了,他就不姓时!
某人从宿舍的抽屉里拿好了东西,直接去了教学大楼,一个电话打过去:“苗苗,我在一教楼下,立刻、现在、马上下来!”
陆苗还在写着报告,和一旁的林浩谦对视了一眼,有些疑惑地问:“时尧哥哥,是有什么急事吗?我这会还没结束。”
“嗯,人生大事。”
女孩听到他严肃的语气微微蹙眉,急忙说:“好,我现在就来,时尧哥哥你别急。”
挂断电话后,陆苗跟林浩谦说:“我得先走了,剩下的部分我做好就发给你吧。”
林浩谦浅笑着,淡淡地说:“又是你那个哥哥吗?”
“嗯,他说找我有点急事。”
林浩谦看到女孩有些焦急的神色,内心有些落寞,点头说:“那好,去吧。”
其实他想着今晚就约她一起吃晚饭,然后表白的,虽然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总得试一试。
宁可失败,也不要留遗憾。
但是,算了……
陆苗背着小挎包就急急忙下楼了,远远地就看见了立在楼前那个身姿颀长的男人,她笑了笑然后朝着他跑去,白色小裙子的裙摆随着动作翻飞,像是一支绽放的白荷。
女孩停在男人面前仰头看着他,娇嫩柔美的脸庞沁着一层粉色薄汗,柔柔地喊了句:“时尧哥哥。”
时尧垂眸看向她,微微皱眉说:“怎么跑那么急?”
然后拿出一张纸巾替她擦了擦额头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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