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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来的卷宗堂而皇之摆在桌上,给魏斯年一眼窥见,“白骨案的卷宗?!
李小姐从何处得来?”
“自然是贵衙的户房?”
魏斯年震惊的说不出话。
半晌方找回声音,“李小姐委实大胆。”
“卷宗我已阅毕,魏县丞有何打算?”
魏斯年思忖道:“卷宗我带回去,趁着没事发,不着痕迹归还。
咱们只当从来没有发生过。”
“从来没有发生过?”
李纤凝冷哂,“那么张豫的冤情岂不是永远不得昭雪?”
此言正中魏斯年软肋,一时间魏斯年也不知如何作答。
低头颈垂,空自嗟叹。
恰在此时解小菲沏茶回来,往他们杯里一人注了一杯热茶。
窗外雨声渐大,李纤凝抬手拿掉窗叉,窗子自动闭合。
雨声霎时被隔绝,室内霎时静极。
茶汽袅袅上升,熏得人眉眼微潮。
其实在看卷宗之前,李纤凝也无从判断魏斯年是否值得信任,他似乎既想让她查到白骨案又不想让她查到白骨案,两种态度来回拉扯,叫李纤凝委实琢磨不透。
结案卷宗写得极其潦草,甚至连死者孟光的身份都无法断定,唯一的证据便是那枚缺失的食指,令人难以信服。
张豫在他最开始的口供里交待,他确实有杀人,九年前,在积翠寺后山中,当时有个僧人玷污了还是他表妹秋言,他一怒之下将其用腰带勒毙,尸体抛入山崖。
和后面白骨案的时间、地点完全对不上。
距离孟光失踪早了足足五年。
然而不知为何,第二份口供里张豫忽然承认他长期于小合山劫掠,孟光是受害者之一。
供词大相径庭的理由是之前妄想模糊时间地点来脱罪,得知行不通,只剩如实招供一条路可走。
在第二份口供里不变的是杀人手法,依然是勒毙,之后抛尸。
但根据仵作的验尸结果,死者肋骨上有明显的锐器戳伤。
后面偏又接上一句不排除缢杀。
看字迹,分明两样。
还有赃物。
张豫行凶既为谋财,赃物在哪里?他既然长年在小合山行凶害人,必有一处稳定销赃地点,为何连这也含糊过去?据张豫在第二份口供交代,他六年间共计杀害了三十七人,杀害这三十七人的具体时间,分别取得何等样财物的记录相当潦草,甚至出现口供与邻居证词矛盾之处。
凡此种种对不上的细节,不胜枚举。
而李纤凝之所以在看过卷宗后对魏斯年产生信任,不为别的,只为那份对张豫有利的口供正是魏斯年放入卷宗。
这桩案子,前期由魏斯年负责,后面换成了韦县令,卷宗也由此分裂成两个部分,像裂开的天堑,一端生,一端死。
很不幸,张豫被置身于死亡之端。
魏斯年沉默良久,终于开口,“其实那日从李小姐嘴里听到‘秋言’二字,我立时想起了这桩案子,四年了,我没有一时一刻忘记,明知是冤案,还是眼看着它发生,没有能力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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