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斐一动不动,像没上发条的瓷器玩偶,兰德见状歪头,眨了眨眼睛,凑近林斐,金色的长睫毛扑闪扑闪:
“还记得我吗?”
兰德的突然靠近,带来一股淡淡的熟悉的鸢尾花香,很淡,细闻又有一丝甜腻,是浸润在肉体的香味。
林斐曾经用166天习惯这个味道,又用六年忘记这个味道。
可抬眸,眼前却并不是维德的脸,而是一张熟悉但陌生的英俊面庞。
那分明是电光火石间,让林斐陷入梦魇的一张脸。
林斐闭上眼,唇瓣颤抖,低声喊了一句:
“滚。”
兰德脸色不变,“什么?”
林斐闭上嘴,眼睑周围一圈密密匝匝的浓黑睫毛闭合,又睁开。
笨拙地扯开身上盖的被子,他踉跄着要下床,酸痛僵硬的手脚不听使唤,被子绊住脚,林斐直直地栽下床。
兰德眼疾手快捞起林斐,手臂环住林斐的腰,轻轻松松将林斐抱在怀里,他面色无辜地问:
“殿下,您还好吗?需要叫医生吗?”
他失礼地握住林斐柔韧薄窄的腰肢,手掌紧贴林斐的腰腹部。
林斐措不及防地被兰德抱在怀里,反应慢一拍地才想起推兰德,手贴上兰德的肩膀,立刻触碰到衬衣下肌肉透出的温热。
眼前的人是陌生的,身体却违背意志地清楚衬衣之下雄虫肉体的触感,清楚雄虫肉体的气味,清楚如何用手臂攀住对方的臂膀好使自己在激烈的性爱中保持平衡。
黑暗屋子中,两具赤裸裸肉体相绞的记忆通过肌肤贴近的举动,闯进林斐的大脑,连同着认错人产生的耻辱、震惊、自厌,一并涌入林斐的身体。
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林斐的嗓子发紧,身上一阵冷一阵热,他扭过脸,猛地弯下身,呕了起来。
林斐肚子里只有之前喝下去的一点营养液,吐了几口,就只能呕出一点胆汁,喉咙里隐隐出现甜腥的血气。
兰德见他呕得像要把内脏全吐出来,只能将林斐按在床上。
林斐坐在床沿上,兰德站在床沿边上,正对着林斐,一只手按住林斐随着呕吐而抖动的肩膀,另一边随手捞过床头柜上安放的花瓶,倒掉里面插着的鸢尾花,他垂着手把花瓶放在林斐面前,充当接住秽物的器皿。
他的动作算温柔妥帖,只是低头俯视埋着头吐得要死要活的林斐时,脸上轻浮的笑意淡淡敛去了,狭长深邃的眼睛一旦没了笑意,就和他哥哥一样,冷酷得让人以为他正在锁定猎物。
林斐吐得头晕目眩,脑子里仿佛有一根神经疯狂的弹跳着,他捧住那个花瓶,耳边却听见那个被他错认成维德的雄虫在说:
“你好,我是被你认错的维德的弟弟,兰德·卡奥菲斯。”
那个声音笑嘻嘻的,一会低沉得像在说悄悄话,一会又突然变得很高亢:
“林斐·温莱,我们见过的,在鸢尾酒店的房间。”
“婊子,不记得我了吗?”
那个声音忽远忽近,其中的恶意却不加掩饰。
“你还好吗?需要叫医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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