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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捧起神谕之书,这本书已经不像我一开始触碰时感到的那样寒冷,而带给人一股温暖舒适的感觉,仿佛真的在我打开的那一瞬间认同了我一般。
我翻开金箔的封面,再次感慨这本书的华美:竟是金银交错,以金为纸,以银为字。
要知道,银的提炼比起金可要困难多了,因此,在这个年代,银是非常非常难得的金属。
上面的字我其实是不认识的,还好借着对神祭司一职不熟的说法,让大祭司教了我不少,不然,我大概就得捧着这本书装模作样了。
不知道用汉语念佛经,或者用英语念圣经会不会唬得住这些人?所谓装神弄鬼,保持神秘感不也是必须的么?
赫布美瑟斯实在是个嚣张的家伙,他站在马车上,打扮利落,表情却有些不以为意——真是有意思,作为拉蒙神之子的埃及法老,竟然是不信神的吗?
我的手指装模作样的抚摸那些凹凸不平的楔形字,将牢牢记在心中的读音一句一句念出来,心里感慨了一下文盲是要不得的,知识就是力量,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目光已偷偷的瞟向即使是在上万人之中也依然显眼的赫布美瑟斯——这人真是天生的王者,高大威武却又冷酷无情,作战勇敢果断身先士卒,对士兵却极其的亲和,深得士兵的爱戴,更难得的是,他还同时掌握了神权与王权,再无人可以动摇他的地位和决断。
君主制的独裁下,如果遇到一个英明的君主,对国家之福绝对还要超过民主制。
我的手指在书缘上一握:他将是艾鲁克的一大对手!
一段我自己都不太明白的所谓神谕念完,连我自己都嗤之以鼻的赐福就完成了,下面的士兵高声欢呼,呼声震得脚下的城墙仿佛都在随之颤抖。
我深吸一口气,故作矜持的点了点头,便扶着大祭司的手慢慢的步下城墙。
大祭司用力的捏了捏我的手,低声道:“小心。”
这才免去了我从楼梯上跌下去的危险——这种当着数万人而且还是数万敌人面前的装神弄鬼,实在不是件容易事,胆量、气度、仪态,这都是现阶段的我所缺乏的。
不过这么短短数分钟罢了,我已明显的感觉到自己腿脚发软,直到在大祭司的帮助下将几十道楼梯一步一步极慢的走完,力气才算重新回到了我的身体里。
我抽回手,回头对大祭司笑到:“多谢大祭司。”
却觉一道劲风从脑后猛然袭来,我头一偏,就见伊尔斯风一样从我身边刮过,一个健步上前,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已尖利的嘶叫起来:“大胆!
放开我!
你这卑贱的奴隶!”
大祭司扶起我,我挣开他的手,有些恼怒的抬头看去,就见伊尔斯紧紧抓着一个艳丽的埃及女子,那女子本来还对伊尔斯怒目相视,见我看她,立刻昂首挺胸的看了过来——还真是恶俗呀!
我居然也会遇到这种千篇一律的妻妾争宠画面么?可我明明就不是赫布美瑟斯的老婆吧?
果然,那个女人气势汹汹的对我开骂:“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
居然敢勾引法老!
不要以为法老喜欢你!
法老喜欢的不过是你那张脸罢了!”
她在伊尔斯的手下扭动,端着故作的傲慢:“放开我!
下贱的巴比伦人!”
伊尔斯不为所动,垂在身侧的手却已握成拳,那女人的脸色顿时变了——面上不动声色的伊尔斯,我绝对听到了你捏得人家手腕咔嚓作响的声音!
不管如何,男人打女人始终是不好看的,我挥退伊尔斯,伊尔斯看我一眼,脑袋一扭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那女人揉着手腕狠狠看过来:“果然是没规矩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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