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伟在黑暗中,无声地微笑。
只是看着千晨的睡姿,有时候会忘记她已经快三十岁的事实。
睡梦中的她,褪去了白日里刻意平凡的外表和深沉睿智的自我防卫,还以真颜,更似一个恬淡的精灵。
不是他的错觉,夜晚的千晨,一直是魅惑的,让人仿佛着魔般,无法抗拒。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他的视线,就这样远远近近地注视着她。
而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那个小小青涩的少女,长大成为了美丽的窈窕女郎,融入了他的生活,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难以戒除的习惯。
家伟俯身,亲吻千晨的光洁饱满的额头,犹豫了一下,稍微移下一些,在她粉嫩的嘴唇上印下温柔的一吻,然后伸手将伊搂在自己的臂弯里,安然入睡。
伦敦,决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城市,阴霾的天气同匆忙冷漠的路人,交织出一种疏离漠然的景色。
难得深秋的伦敦,挥别了阴冷潮湿的雨季,带着一股子干爽的气息,连空气都仿佛明朗起来。
家伟的心情却不见晴朗,他拉拢了风衣的领子,握紧了手掌。
家伟从来都不喜欢伦敦,觉得它过于沉痏灰暗。
可是家伶喜欢。
家伶曾经抱着家伟的手臂,一脸如梦似幻的表情,向往地同他说:
“我喜欢伦敦,够有性格。
想一想,全世界的首都,只得伊,一年四季都阴沉着脸,一副爱搭不理的模样。
再想一想,西敏寺,唐宁街,白金汉宫……更不用说我最爱的甲克虫乐队,维维安?维斯特伍德惊世骇俗的时装设计,还有淑女们的下午茶时间……天啊,让我一辈子待在伦敦,我都不会觉得无聊。”
家伟当时闻言,只觉得家伶少女似的浪漫无药可救。
然而家伟却没有料到,当年少女的一句戏言,竟会一语成谶。
家伶真的不顾家人反对,独自到伦敦求学。
那是家伶第一次,离开家人的保护,远赴异乡,独立生活。
家伶寄回来的每一封信里,都说她过得如何如何开心充实,让他这个在美国读哈佛商学院的哥哥,只能在心里笑着祝福她快乐永驻。
可是,命运自有她的安排,当他们都以为家伶在英国学习生活两相快乐的时候,家人却同伊失去了联系长达半年之久。
家伟被父亲母亲急急自美国召回。
在家伟回家的同时,家伶的信,也寄来了。
家伶在信里说,她恋爱了,拥有了最美丽美好的生活,希望得到家人的祝福,并要家人速寄上生活费云云。
字迹潦草,看得出是匆忙间写的。
母亲当时便哭得昏了过去。
沈家并非小门小户,勒紧裤腰带才能供得起子女出国留学。
父亲母亲给家伟的用度,与给家伶的用度,是一样的。
甚至给家伶的还多一些,因为女孩子要漂亮,时时要置换新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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