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把这个喝下去。”
一位大婶将一碗热腾腾黑乎乎的液体递到翁喜欣面前,被厚厚的被子包裹住的翁喜欣僵了一下,苦笑着接过,喝了下去。
这味道真是……
翁喜欣喝完,手指紧紧扣住碗,只觉得五脏六腑被这药搅合得七荤八素,她自己都搞不清她是要吐出来还是要晕过去。
“味道是差了点。”
大婶掰开翁喜欣的手指,拿走缺了个口子的碗,“你以后会习惯的,我们家就这样,你的身体太弱了,这可不好,不过没关系,多干点活就成了,当媳妇和当闺女肯定不一样,没什么可抱怨,都是这么过来的。”
啊?翁喜欣听着糊涂。
大婶扫了她一眼:“得了,看你也想通了,我就不计较了,其实我可以理解,哪个姑娘不想嫁个好人家呢?我们家这条件,你这样娇滴滴的大小姐,逃婚也不奇怪,但你毕竟没有生活经验,能去得了哪里呢?要是再掉进河里,你男人没及时赶上救回你,你可就真死了。
还有就算是为了逃婚,你那穿着也真是让好人家羞愧,亏得救你的人是你丈夫,不然就算你是大家小姐我们也不可能再要你。”
“……那个……”
翁喜欣听了半天,越听越糊涂,糊涂中又带着心惊,忍不住开口,却又立刻被打断:
“就这样吧,”
大婶一挥手,“我们家的规矩你以后慢慢学,是比不上你娘家,但,”
大婶打量着翁喜欣,挑剔、不满,“容不得你任性,嫁了人就要有做人媳妇的样子。”
*
翁喜欣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什么地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代,她唯一知道的是在这里,她的身份是一个大家闺秀,姓于,是一个,与一位庄稼汉子定了亲大家闺秀,据说她的名声不太好,于是才逼得家里匆匆给她找了门不太好的亲事。
关于名声是怎么个不好法,翁喜欣是好奇的,但是她现在顾不上去探寻究竟,因为婚礼迫在眉睫,还有最让她坐立难安的洞房。
翁喜欣不是没有怀疑这家据说是她婆家的人的说辞,最大的理由就是她的身体翁喜欣肯定还是自己原本的,虽然翁喜欣的家境不错,但绝对还到不了养尊处优的地步,而且她本身也颇喜欢运动,尤其小时候特别能闹腾,到处都是伤,直到现在左手腕上还有炭火留下的疤痕,右膝盖也因为多次磕碰而有一块消不去的青紫。
翁喜欣想表达的意思是,这样一个身体,肯定不会是大家闺秀会有的,别的不说,大家闺秀不可能在顶着大太阳玩到脱水吧?可翁喜欣几乎每年夏天都会闹这么一出,长期下来她的肤色也比一般女生偏黑,这绝不是养在深闺的女子会有的,哪怕这位大家闺秀比一般姑娘更能闹,也脱离不了时代和家庭环境的双重束缚。
☆、游戏内外
翁喜欣是被蒋鲁——也就是于姓闺秀的未婚夫——所救,当时她已经昏迷了过去,醒来后,她的衣服已经不见了踪影,她的身体肯定是被人看光了,翁喜欣没问是谁给她脱的衣服,反正就当是那位大婶,也就是蒋家妈妈了。
她不敢去深究这个问题,总觉得对不起男友。
而现在更对不起男友的是,她马上就要跟别人举行婚礼?翁喜欣无法相信,她试图跟蒋家人将道理,证明自己不是那位于姑娘,但没人理会她,只是把她看得更严,一边在房间中当初布满大红色。
翁喜欣试图逃走,却无法躲过蒋家人的看管,逼急了干脆硬闯,但纵使她常常运动,可也不过是游游泳跑跑步做做瑜伽,哪里比得上在地里做了一辈子农活的蒋家人,连蒋妈妈都能单手把她扔回原处。
一家人看她的眼神越来越鄙夷,翁喜欣就不明白了,他们这么讨厌她,为什么还非要她嫁进来?不过她也没心思去琢磨,她被硬套上了嫁衣,开始了出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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