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他一定不走这条阎王道!
他一定会远远地远远地绕开伏虎山,不!
他为什么来蓟州呢?他直接叫人把女儿送去瓮城,他们在瓮城成亲就好了。
他一个孤家寡人,要求那么多做什么?娶怎样的老婆都比被强盗头子抢进山寨强啊。
几乎被水呛到,白锦汶才探出脑袋,使劲呼吸。
可以逃的话,他一点不想死。
一定有机会的,是不是?
该死的破地方!
把自己从上到下洗干净了,白锦汶远远绕过脏衣服,把自己卷进了干燥的被窝。
没有替换的衣服,他只好光着。
脑袋昏昏沈沈,很快睡实了。
陈七进来的时候,也换过一身衣服,头发湿漉漉垂在肩上,手里拿着一盒药膏。
他胡乱擦了擦头发,又吩咐来人把浴桶挪出去,把脏衣服都烧了,这才关门走到白锦汶身边。
白锦汶睡得正香。
陈七揭开被子,给他涂药,他都没有反应。
白花花的身体扑满了陈七的眼睛,陈七抹药的手都有点抖。
从上到下,有包没包的地方,几乎都被抹遍了。
陈七涨着脑袋,把白锦汶摆平,掏出自己的家伙,跨坐在白锦汶身上,看着他的睡颜打手枪。
一滩浊液射在白锦汶微微起伏的小腹上,陈七伸出手,把液体往白锦汶下面抹开,这才抱了人盖了被子睡觉。
白锦汶醒来的时候,陈七不在。
他浑身黏糊糊,味道刺鼻。
待看到枕边没盖好盖子的药盒子,有几分明白。
再转念想到,是谁事无巨细地替他抹药,整张脸瞬间又红又白。
干净的一身衣服放在床头,虽然大了点,好歹能遮体。
皮肤瘙痒,白锦汶怕那林子,便不敢出去。
倒是一开门,就有条狗扑了上来。
是昨晚的狗。
大白天看,并不可怕,狗人立而起,可以搭到他的肩膀,但是毛茸茸蹭上来的样子,只能说是只被驯服的宠物。
白锦汶摸它的头,他便任由他摸。
只是那双狗眼,看着是褐色,映着阳光,分明有金有绿,十分诡异。
像被人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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