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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起穿衣十分利落快速,她穿的一向不是女装,就是一身粗麻布的短打衫,杏色的下襦。
她见薛承义没说话,还当是身子不适,也不以为意。
她径自就打水洗脸漱口,随意梳了几下头。
只是张凤起前一脚出门,一拍额头,后一脚又踏了回来,冲还呆坐在褥子上的薛承义道:“承义哥哥若还起不来身,不如再睡会,初秋晨凉,仔细着别又烧着了。”
张凤起说完就出了房门,并没有看到房里薛承义闹了大红脸。
薛承义想起昨晚是他风寒发热,肯定是他为了贪一时凉快,便抓住张凤起不放了。
郡主年幼不通人事,和他共眠乃是关切之举。
但他早就通晓三礼,男女八岁不同席……这么一想,薛承义不由羞愧起来。
怀着这份心情,薛承义脸上的表情便像做了错事的小媳妇,行动上也像。
今天的他,比前些天更卖力的劈柴,烧水,吹火,收拾屋子,忙前忙后。
这么折腾了一两个时辰,薛承义发现终于无事可做了,就忍不住想去看看张凤起在做什么。
张凤起前世今生都有晨练的习惯,而她又很明白自己接手的是一具很不壮实的身体,于是三年来,她就变本加厉的晨练。
先是绕着茅屋跑了一二十几圈,接着来半个时辰的青蛙跳,再对着槐树下的沙包猛捶一阵。
虽练不成武林高手,但强身健体还是行的。
正如薛承义看到的,这个时辰,张凤起就在晨练,捶着槐树上挂着的沙包,一下又一下。
金色的阳光透过层层绿叶,在张凤起的脸上洒下斑驳光影,忽有一阵微风拂过,她额角汗珠就结伴滑落下来,细细一串,将蜜桃般的肤色衬的水当当的。
薛承义看的有些失神,大周朝尚武虽不假,连诗人都以佩剑为美,姑娘家练两套拳法剑术的也不在少数,但像张凤起这样挥洒蛮力的却是没见过的。
但他却不觉粗野,反而有些被吸引,那些姑娘家练的拳法剑术相比之下就有些花拳绣腿的意味了。
张凤起擦了一把汗,解下皮囊灌了好大一口水,见薛承义还在发呆,不由笑道:“承义哥哥,薛叔叔说你会拳脚功夫,不如咱们来比划比划?”
薛承义受惊似的一愣,连连摇头:“不可,拳脚无眼。
郡主若是尚武,寻常练练也罢了,若是比划,伤了贵体反而不美。”
张凤起眯起眼,笑了。
薛承义刚要以为自己说服了她,却不料,张凤起已经猛的出了一拳。
薛承义虽然失了先机,但却是府里请人教习过的,张凤起的拳头虽然虎虎生风,到底不及他灵敏,侧头旋身便躲了过去。
张凤起一拳不中,就紧跟着补上一拳,薛承义一低头,又成功的避开。
张凤起的“比划”
同拳击类似,显然是用上世的记忆在打,但这副身子显然带不起这股力道。
而这样的拳法,在薛承义看来是毫无章法,她却接二连三的进行了追击,可薛承义却只是连连后退,虽然一击也不中,却也不肯接招。
张凤起并不喜欢这样,秀眉一挑,干脆出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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