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的进展太叫人难以预料。
前几日女儿还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如今连未来女婿都上家来了。
这还不是板上钉钉!
金林氏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觉丈夫金老六实在太聪明不过,这将人往女儿屋里一放,等于是生米做成了熟饭。
那李大少爷还不得娶金豆儿过门?
她越想越觉得这事儿靠谱,想起外面还有辆马车,只觉得这李家的物什如今都算得上自家的,可得好好照料着,便忙往外走。
金老六将李承之放在床上,替他脱了鞋子,安置好。
回头见金秀玉打了盆水进来,便说道:“你且照料着,这房门,别关上!”
金秀玉知道父亲在避讳什么,说道:“爹放心,我有分寸的。”
金老六点点头,走出门去。
金秀玉将毛巾在水里浸湿拧干,站到床前,见李承之修长的身躯将她的床占得满满的,一张俊脸侧靠在绣花枕上,乌黑的长发凌乱的散在枕边。
她还从未曾这样照顾过一个男人,前世没有,今生也没有,金秀玉捏着手里的毛巾,一时竟有些感慨。
(今日第一更,晚上还会有更新哦~)
第三十章女儿是娘的心尖子
更新时间2010-7-2519:38:08字数:2088
金秀玉先轻轻地将黏在李承之脸上的发丝都拨开,露出了他俊秀的五官。
眼眉均狭长,鼻梁挺拔,嘴唇略显薄了些。
人都说薄唇的男人显得薄情冷酷,但是李承之的嘴唇反倒显得秀气。
金秀玉俯着身,拿毛巾细细地擦拭他的脸,动作都放得极为轻柔。
她脑后的大辫子从肩膀滑落下来,垂在胸前,一晃一晃,偶尔扫过李承之的脖子与脸颊。
痒痒的感觉让李承之睡得有些不安稳,无意识地发出了一些呓语,嘴唇蠕动着,显出一种与本人不相符的孩子气。
金秀玉帮他松开了领口,又仔细地擦拭了脖子、胸口、小臂和手。
天上压着乌沉沉的云,地上卷起一阵阵的风,吹着那枇杷树叶哗哗作响,原本有些凉爽的天气如今变得很是闷热。
酒醉的人容易燥热,李承之躺了没一会,额头、颈下,以及背上便出了一层细汗,金秀玉又给擦拭了一遍,在床位拾了自己素日常用的蒲扇,坐在床边轻轻地扇了起来。
都说李家的家主是全淮安城最年轻的,原来便是这样一个玉一般的男子。
金秀玉一面扇着风,一面静静地看着李承之的脸。
眉头总是皱着,可见平日极其劳心。
想起阿平阿喜总爱说,哥哥辛苦。
一个人操持一大家子的生意,自然是辛苦的,金秀玉忍不住伸手抚了抚他眉间的褶皱。
他若是平日睡觉便是如此模样,管师傅那画儿又是怎样才将他画的那般,那般……
金秀玉用牙齿咬住下唇,脸上微微有些发烫。
身后传来细碎的脚步声,她回过头,金林氏端着一个小碗,轻手轻脚地走进来。
金林氏在门口站了有一会儿,将女儿对李大少爷的态度都看在眼里,喜在心上。
按她的想法,作为云英未嫁的大姑娘,女儿能这般细心地照顾一个陌生男子,能守着这个男人睡觉,不是对人家有意,还能是什么。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有着一头栗棕色头发,打着一个耳钉,身材伟岸,一双带着清晨露水的桃花眼,鼻梁俊挺,唇如玫瑰花瓣,棱角分明,看起来很潮很优越的魏逸豪,却烦恼不已学的专业从热门变冷门毕业后,工作更是难找吃饭房租都成了...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大海贼时代。大海风起云涌,强者毁天灭地,各自厮杀,实在是让人提不起劲!我,鲁西鲁库洛,二十四岁,最大的梦想安全的过完这一生!...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