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有活力的年轻人。
本来想着孙子没夭折的话,也有你们这么大,所以一直没对你们俩出手……却没想到这是最大的错误。
」
再三告诉自己,眼前这个貌似年轻的躯壳内,藏着的是一个苍老的灵魂,陶其华压抑住内心的惊异,进一步追问道:「抬棺夜游是你发明的?为什么要这么做?难不成你和这个镇上的人都有仇?要把他们都赶尽杀绝?」
「有仇?」
像是听见了什么可笑的事,李彩银吃吃地笑出声来。
「哪儿是有仇啊!
正好相反……我对这个镇子上的人,可是有着比谁都深厚的感情!
你知道我今年多少岁了,六十?七十?不……我今年一百零九,寿喜镇就是在我眼皮底下立起来的!
」
一百零九!
陶其华暗暗吃惊,那不是出生在清朝么?这绝对能算是「人瑞」,享受五世同堂的天伦之乐还来不及,干么还要兴风作浪,把整个镇子弄成现在这个模样?
「活得那么久有什么意思?」
读出了他心中所想,李彩银缓慢但是坚定地摇了摇头。
「年纪差不多的,都一个接着一个去阴曹地府报到了;小辈儿耐不住山里的寂寞,早早地搬去城里;棺材铺里就剩下我和几个老雇工。
到了黄泉路上,熟人还能多一点。
」
「你去不了黄泉,所以就把黄泉搬到这里来?」
林深用一句话概括出了它的想法。
「一开始就是这么想的。
」李彩银毫不避讳自己的初衷。
「不过么,后来自己也被抬了一次,换了个年轻得多的身体,想法就开始转变了……呵呵。
」
这样说着,它伸出手抚摸着自己的、不,应该说是吴娜光滑的面颊。
「自从第一次被抬之后,我已经换了九个壳子……那可都是些远远比我年轻许多的女人啊……从她们的脑袋里,我读到了好多山外面发生的新鲜事,所以我就找机会离开了寿喜镇……
「呵呵,套用一句流行的话:年轻可真好。
反正只要每隔几个月回来更换新鲜的壳子,生活在什么地方根本就不是问题。
只要有更年轻、更有钱的壳子,别说是一百岁、两百岁、五百岁我都会活下去。
」
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李彩银的眼睛里似乎冒出了幽幽灵光。
那是对于青春和生命的贪婪渴望……你也许还能在整容医院或是奢侈化妆品的柜台前看见类似的光芒。
林深对它的自白没太多的兴趣,直接抛出了最核心的那个问题:「姓孟的是什么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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