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节匀称的手指按住木塞,朝着程思敏的反方向倾斜三十度角,缓缓拧动瓶身。
木塞被安静拔出,酒水一滴未洒。
时应给自己倒酒的时候看了程思敏一眼,有点循循善诱的意思:“正好周姐不喝,晚上咱们几个可以一起坐货车回去。”
“真不尝尝?可以算是为了工作,也不多喝,没什么大不了的。”
酒液一灌入杯子就炸出绵密的泡沫,空气中有股甜甜的果香。
烧烤和啤酒向来般配,起泡酒的话,程思敏很少喝,应该和小时候喝的假香槟差不多吧?不可能比啤酒更难喝。
程思敏鼻翼翕动,睫毛动了动,伸出手指,默默抵着另一只玻璃杯往他手边推了推,声音充满妥协:“那给我也来点。”
紧接着,她和时应对视,圆眼因为认真更圆了,又把时应的话重复了一遍给自己开脱:“为了工作。”
“当然,为了工作。”
色泽澄清的酒液上飘着透明的浮冰,随着气泡“簌簌”
。
几枚冰块从中央爆裂,发出跳跳糖的脆响,门外的篝火倒影在冰酒杯内,影影绰绰。
程思敏刚举起酒杯,旁边的时应已经用明显矮她大半个杯位的角度,低低地,用自己的杯口,和她的杯底碰了一下。
手中的酒水摇晃,程思敏的心池同样缓缓波动着。
中式酒桌文化是程思敏职场生涯的必修课,大学毕业,走进社会,第一次小组聚餐,她习得了碰杯主动矮人一头的谦逊姿态。
从那之后,她的酒杯就再也没有抬起来过。
跟客户,跟领导,甚至与跟自己平起平坐的同级别,那些目的性极强的聚餐场合,她总是绷着一根弦。
要奉承,要阿谀,要讨喜,那就得尽量放低自己本就没有多少的尊严,不可能任由自己放肆尽兴。
这还是人生中第一次,她体会到被人碰半杯的感觉。
被人“追求”
,被人“讨好”
的感觉原来是这样,像陡然一脚踏在棉花上,让程思敏有点轻飘飘的。
为了压下胃里躁动的蝴蝶,程思敏垂眸,迅速稳住摇晃的酒水将被子凑到唇边。
小酌一口而已,也明白期待越大失望越大,想不到等待她的竟然是一发入魂。
绵密的二氧化碳瞬间在味蕾上产生细微的刺痛,随之而来的,是充斥整个口腔,酸甜适中的愉悦感。
青提的微酸,荔枝的腻甜,油桃的清新,还有接骨木的馥郁,统统被装进一杯酒里。
程思敏不太懂酿造工艺,也没有任何品酒技巧,但遵循最原始的味蕾体验,她给出的评价就是捂住嘴巴,对着时应和老赵疯狂晃动自己的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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