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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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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麦春宙特别的爱好和个性,陈麟声只好将自己的衣服向简洁大方的方向搭配。

经此一事,陈麟声甚至保留了肘部有明显磨痕的外套。

既然麦春宙乐善好施,那就让他看起来更值得怜悯一些吧。

西装很快定制好了。

陈麟声抱着宽大衣盒,艰难辨认着麦春宙的字迹。

一串如串珠般的英文,笔锋乱窜,似乎有些风格,却又个性得极跳跃,让门牌号看起来格外花哨。

麦春宙的字竟然是这样的,真是人不可貌相。

陈麟声从小练习书法,十五岁之前,他都坚信人如其字,直到他那个长得像奶油小生的表弟施简写出了一手鬼画符,他才抛却了这个古老观念。

终于看清了街道和门牌,怎么到达又成了新的问题。

陈麟声不介意走着去,靠两条腿,经济节约,大不了搭乘公共交通。

但Sam否定了这个想法。

他拎起订单,用笔敲得哒哒作响,他告诉陈麟声,客人说了,可接受送货的时间区间在三点到五点之间,且既然送货上门,自然要保持品牌的格调。

陈麟声听他像在剧场表演一般傲慢地说着要求,听到一半,掉头离开了。

Sam有车,却没提出要送他一程,他也等着看笑话。

不能走路,不能搭乘公交车,那他就骑自行车。

麦春宙又不是上帝,他还能时时刻刻在云端盯着送货人有没有保持格调?

陈麟声将衣盒固定在车后座,然后扶着车把踩上了踏板。

刚踩过一脚,凉风迎面而来,呼出的空气变成了白雾。

其实他很紧张。

他已经打定主意做贼,那除去初见,往后每一次见麦春宙,都相当于踩点。

早知道施岩仲会转手把首饰送到拍卖场,他就不会把阿妈的两件首饰交给施岩仲。

他只是想得到一个来加拿大的机会,因为他听阿妈提过,她要去加拿大见一个朋友,很快就回来。

他真蠢。

陈麟声看到红灯,捏动了车闸,轮子在路面上猛地摩擦。

他单脚踩在地上,撑住了车子,抬眼盯住红绿灯。

阿妈临走前交给他首饰,嘱咐他藏好。

可他却交给了施岩仲,盼着施岩仲能送他去加拿大。

他太蠢了。

为什么他不听妈妈的话。

还不是因为他太软弱,不想受苦,只想着去找人,却忘记妈妈的嘱咐。

绿灯亮起,陈麟声狠狠踩下车蹬。

他一定要把妈妈的戒指拿回来。

如果可以买,那他愿意变卖所有。

如果麦春宙不愿意卖,那不管是偷,还是抢,他都一定要拿回来。

此时此刻,他不去想任何后果。

陈麟声飞速蹬动着自行车,路过一支骑行队伍,路过无数陌生面孔,离开市中心,顺着河流的岸往前去,路过冬季也葱郁的植株,一幢幢分散耸立的的白色别墅出现在眼前,每一家前都分布着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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