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音眉头一皱,捕捉到了关键信息。
女人。
她可从来没有否认自己杀了那三只鬼,难道说他们在放屁?
显然不是,这场庭审不是为了我,而是不知道多久之前,在同一地点的真正凶手。
造成这一切的,是一个女人,或者说,其中之一,是个女人。
法官皱了皱眉,示意司法警察再次维持秩序。
随后敲了敲法槌,宣布开庭。
检察官开始宣读起诉书,指控黎音故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处罚。
黎音面无表情地听着,没有任何反应。
她在分析起诉书上的情报。
事情真实发生的地点不是学校,而是后山的小路中,距离秦家老宅不远,时间是下午三点,作案人员是一位成年女性,但是名字似乎被不知名力量隐去了,变成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胡蝶。
作案手法极其残忍,将三人拦腰斩断,但在警察赶来之前,女人并没有离开,而是就站在那里,好像在看守着什么。
另外,女人不是本地人。
法官见黎音没有反应,便问道:“被告人胡蝶,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没有异议?”
黎音摇了摇头:“没有异议,我确实杀了他们。”
此言一出,法庭上顿时响起了一片哗然声。
法官也皱眉,沉声道:“被告人胡蝶,你这是在承认自己的罪行吗?”
黎音点头:“没错,我杀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