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我真的很喜欢
“那是我……”
白纤纤说到这里,声音就弱了下去。
白纤纤心虚了。
那枚袖扣十七年前的主人分明就是厉凌烨。
是她在他离开的时候悄悄扯下来的。
陪了自己十七年,莫名的就有了感情。
是的,她就是对那个袖扣有了感情。
仿佛只要那枚袖扣在,她一直的暗恋就都是是理所当然的。
只是没想到厉凌烨送她回去公寓的那一晚,就被他给‘顺’走了。
“这是调查资料,我想知道,你是怎么拿到这颗袖扣的?”
厉凌烨把洛风才交给他的资料甩到了白纤纤的面前。
他记得当初救过的那个小女孩是姓席的,所以,这个白纤纤应该不是他救的小女孩。
“捡……捡到的。”
白纤纤一咬唇,编了谎话。
下意识的,她不想厉凌烨知道她暗恋了他十七年,然后在她十八岁那年错把厉凌轩当成了他的而睡了厉凌轩。
不,这件事情一定不能让厉凌烨知道。
“在哪里捡到的?”
厉凌烨继续追问,签字笔在他手上转成了圈圈,那种霸道总裁范儿,他不过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表现的淋漓尽致。
以前觉得特别俗气的总裁范儿,此刻落在白纤纤的眼中却是那么的让人脸红心跳,怦然心动的感觉。
“小时候出去玩,就在马路上捡到的,我看着好玩,就当成了挂饰。”
白纤纤说到这里,再看厉凌烨还是没有要还给她的意思,只好放软了声音的哀求着,“厉凌烨,我都戴了十几年了,你还给我,好吗?”
象厉凌烨这种人,应该是吃软不吃硬吧。
她姑且试一试。
“十几年了?有那么久吗?”
“有呀,真的有十几年了,喏,你的新的还给你,我只要那枚旧的。”
新旧虽然都是袖扣,可是戴在钥匙圈上的意义不一样。
旧得代表了她十几年的爱情。
新的则全都是陌生。
仿佛厉凌烨在阻止她继续悄悄爱他一样。
让她的心慌慌的。
伸手就去摘钥匙圈上的新袖扣,扣到桌子上的时候,她还没等来厉凌烨的回答,所以,此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近在咫尺的旧的袖扣,竟是,不敢去拿。
厉凌烨看着她局促的样子,不由得失笑,随手拿起了那枚旧的袖扣把玩着,“我不还给你自然有我的道理,算是物归原主吧。”
脑海里闪过十七年前的那个小女孩,依然记得她软软濡濡的靠在自己怀里的样子。
可惜,后来再也没有消息了。
白纤纤一听厉凌烨这意思,是压根不想还给她了,一时间,一下子就恼了,冲过去就用抢的,直接抢到了自己的手里。
指腹与指腹相触的刹那,那过电般的触感袭上心头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又犯错了。
手攥着才抢来的袖扣,白纤纤低下了脑袋瓜,“对不起,我真的很喜欢,能不能不还给你了?”
厉凌烨有些无语,没想到白纤纤居然也有暴发的时候,微微的一笑,“说说你来找我的目的,嗯?”
白纤纤这才想起自己这次来找厉凌烨的目的,同时也是欣喜的收起了手里的袖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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