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司辰回来的日子,司娴早早起来,换上了T恤牛仔裤,扎了高马尾,不施粉黛,打扮的像个学生般清纯。
蓝启默起来看见司娴这身打扮,调侃道:“你这么一穿,年轻了十岁。”
司娴揶揄道:“那我岂不是要叫你一声蓝叔叔了!”
蓝启默摸着下巴说:“我哪有那么老,我把胡子刮得这么干净,分明看着像是刚工作的大学生,不对,有很多男生一毕业就长胖,我身材保持得很好,哪里是大叔了?”
蓝启默边说边走到门口的穿衣镜前照镜子,欣赏着自己好身材。
司娴捂着嘴偷笑,心里腹诽:“这男人还挺自恋的,不过他的身材是确实很好。”
司娴夸奖道:“是个好看的帅大叔!”
司娴走到门口换鞋,“我今天去接我大哥,一天都要在外面了,你自己解决午饭和晚饭吧!”
蓝启默说:“要不要我送你去?”
他倒是很想去见见司娴的大哥,从他那里能多了解一下这个女人。
司娴道:“不麻烦蓝先生了,我还没告诉我大哥我结婚的事情,打算安顿好他,再告诉他最近的这些事情。”
蓝启默点点头,应了一声,看着司娴出门,他忍不住在脑子里问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想要多了解这个女人的想法?
他想了想,最后把问题归根到孟奇身上,他总说司娴是商业间谍,自己被他洗脑了,所以才想着如果能多了解一下她和她周围的人,总能发现破绽的,如果是没有破绽是否就能证明她不是商业间谍?
司娴到高铁站接到了大哥,两人许久未见,稍显生疏。
司娴呆呆的看着皮肤黝黑的大哥,精瘦的身材,穿着洗得褪色的T恤,像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
明明以前他也是校草般的存在,她见过那时候大哥的女同学,特意跑去她家的小吃摊排队买牛杂,只为了能跟大哥说说话。
可现在,他脸上都有了明显的抬头纹,他不过才年长她5岁,可是看起来说他年长了15岁都有人信。
司娴看得鼻子发酸,眼泪在眼圈里打转,大哥为了她付出了太多,她现在有能力回报他了,一定要让他衣食无忧过得幸福才行。
司辰瞧着刚还呆愣的小妹,瞬间就红了眼眶,一下子想起了当初母亲去世,他要离开这里去工作,小妹眼泪汪汪抱着他不松手的样子。
现在小妹长大了,他们再没小时候那般亲密了,她自那以后也再没有抱过他了。
司辰拍了拍小妹的肩膀,“都是大姑娘了,可不能再像小孩子一样,说哭就哭了,大哥现在兜里可没有糖了。”
司娴被大哥打趣,收回了眼里的泪意,“大哥你不要再把我当小孩子了!
人家现在可是已经结了婚的人!”
司辰被她说的消息震惊到,“什么?什么时候的事情?你都没告诉我你交了男朋友!
怎么就突然结婚了?”
“大哥,咱们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说,几句话也说不清楚。”
司娴有点心虚,她不该图一时嘴快,吓到大哥了。
都怪蓝启默,如果不是他出门的时候想要跟着一起来,她也不会惦记着赶紧告诉大哥,她已经结婚了这件事。
司娴拉着司辰去了家餐厅,先给两人点了餐,才慢慢说起最近发生的事情。
加勒比海盗的戴维琼斯坠落海底后,竟然与一艘奇特的黑船恐怖幽灵号,重生在海贼世界的东海,并获得了能够收割恐惧情绪,来强化自身与恐怖幽灵号的能力。而他曾经身为深海阎王的大部分力量,以及海洋女神赠予的力量,都储存于鱼人岛附近的飞翔荷兰人号上,只要取回这部分力量,他将再度化身在海上引渡亡灵的不死之身!于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船长,驱使着能吞噬船体碎片的黑暗之船,航行在疾风骤雨间,朝着鱼人岛进发,给伟大航道上的人们带去噩梦与恐慌!...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方浩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这显然是一个奢望。...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这大中小三千世界,九州七域四海二岛一境,凡人修士几十亿,谁人不想成仙时闲我时家老祖宗并上一干子孙怒视时闲我修还不成吗就是脸有点疼。修仙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不归途。本文无男主,走天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