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神奇的是,在木泉消失的地方,竟然喷出了一粒如同冬瓜般大小的种子。
这粒种子通体呈现出鲜艳的红色,宛如红玉一般晶莹剔透。
其表面布满了密密麻麻但又排列有序的花纹,这些花纹不仅没有显得杂乱无章,反而给人一种极致的美感,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块精美的玉石。
汪永顺好奇地盯着这颗神秘的种子,心中暗自揣测:“这到底是什么种子呢?”
他心中暗自思忖着,这根看似普通的树桩绝非他以往所熟知的那种珍贵无比的玄金白玉木。
至于那颗神秘的种子究竟该如何培育栽种,一时间他也毫无头绪,但内心深处却萌生出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亲自尝试一番。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决定采用一种独特而大胆的方式:运用掌控剑胎时所领悟到的技巧,将自己体内那蕴含着强大力量与生机的精血源源不断地注入到种子之中。
如此一来,待到这株奇特的植物茁壮成长之时,它将会深深烙印上属于自己的血契印记,从而心甘情愿地成为自己忠实的仆从。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要知道,这种特殊的血契对于施加烙印之人而言并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然而,对于那些不幸被打上血契标记的生灵来说,它们的命运则会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此以后,这些生物将彻底失去自由意志,沦为他人的奴隶,不仅自身的生命完全受到对方的操控,就连原本拥有的灵性也会成为对方的一部分。
更为可怕的是,作为主人,可以凭借这份血契肆无忌惮、毫无阻碍地汲取其身上的精华能量,甚至能够随心所欲地剥夺它们宝贵的生命。
简而言之,只要被烙印的生物尚存一丝气息,那么主人便能轻而易举地将自身所遭受的伤痛转移到它们身上,并从它们那里摄取旺盛的生命力以延续自己的寿元。
这简直就是令人毛骨悚然、极度骇然的血契法门。
倘若某位修真者拥有极为充裕的精血,而且这些精血的品质和阶位都堪称卓越至极,再加上他还具备绝佳的机缘巧合,那么此人竟然有可能成功地血契那遥不可及的星辰之心,并借此获得与广袤无垠的大地一样漫长无尽的寿命!
要知道,这可是隐藏于藏剑式之中、从不外传的绝世机密,完全依赖于传承者自身凡脱俗的悟性去领悟参透。
然而,那些热衷于修炼剑道之人,往往都表现出一种乎寻常的专注与执着。
他们坚定不移地信奉着“剑在人在,剑断人亡”
这种陈腐僵化的观念,毫无疑问,这种想法会遭到无名剑式创始者深深的鄙夷与唾弃!
因为在这位创始者看来,普天之下的万事万物没有一样不能成为一把利剑,它们皆是由“无名”
孕育而生,而“无名”
则存在于万物的诞生与消亡之间,可以随心所欲地掌控一切!
所以说,“无名”
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剑道本体,绝对不是任何外在的事物所能比拟的!
所有的外在之物都可以被握持、运用、毁坏或者毁灭!
唯有自己本身除外!
本我即为无名!
那无名之存在,乃是先于天地、先于万物而诞生!
即便天地万物皆毁,只要无名尚存,便能够再次创造世间万物!
故而,无名剑法,实乃一种绝对彰显自我的剑法。
其独一无二,举世无双,唯有自身方能称尊!
然而,现今修习此剑法之人,仍处于虚假自我之境,务必修炼出真实的自我,也就是所谓的无名道源!
关于这一点,早在汪永顺次接触无名剑式之时,他便已全然领悟。
此乃最为纯正、毫无杂质的传承!
只见他自掌心猛地逼出一滴炽热无比的精血,缓缓滴落于那颗种子之上。
精血沿着种子表面那精美的花纹流淌,逐渐覆盖住整个种子,而后深深地渗入其中。
刹那间,种子通体变得赤红如血,并迸射出阵阵滋滋作响的金色电弧。
就在此时,汪永顺蓦然察觉到这颗种子所蕴含的灵性光团,索性将自己的魂印也一同打入其中。
修炼天神秘典的佣兵之王回国,执行贴身保护校花的任务从此过上欢乐小冤家的生活。老婆,你能不能消停点和睦相处不好吗我和她们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主神,挂了!主神殿,失去了主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主神已亡,群雄争锋,昔日的轮回者开始竞争着,争夺着至高无上的主神权柄!刘秀,崛起于微末,征战于诸天,证道于万界!...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