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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郎不愧是神医,这个伤确实是十年前遭受的,当时刚上战场,为人莽撞,被人从后背砍了一刀,看到着是否很吓人?”
“不会啊,男人嘛,要有几条疤痕才帅气,如果你当时能遇上我,这条疤肯定没这么明显。”
正确的处理伤口,也会对皮肤愈合后的美观有影响。
所以很多人在受伤后都喜欢去整形医院缝合,就是为了伤好后尽量不留疤。
“哈哈…那时候小郎君才出生几年啊,就算真遇上了,你又能做什么?”
唐越自己也笑了,确实啊,十年前他和这个世界没有一点交集,想碰上根本不可能。
没过多久,有人送了饭菜来,唐越闻着竟然比之前几天吃的都好。
他从菜盘子里挑到了一块肉,啧啧有声:“今日竟然集体开荤了,有什么大喜事吗?”
胡金鹏大口大口地吃饭,混军队的人大概都是这样,吃饭嘛嘛香。
他吞下食物,才出声解释:“明日就抵达秦阳城了,作战前一日让将士们吃饱吃好是惯例,不用在意。”
“原来如此。”
唐越咬着那块并不香的肉,突然觉得味道也挺好,难怪人们都说断头饭特别香。
呸呸!
童言无忌!
唐越暗暗啐了一口。
“到秦阳城后可要稍作休息再剿匪?”
胡金鹏摇头:“按报上来的地点,就在咱们去秦阳城的必经之路上,也许等不了进城后了。”
唐越听他这么一说,三口两口扒了饭,丢下饭碗去找赵三郎和平顺了。
他可没忘记,这两个蠢货身上还挂着一条人命呢,也不知道是他们要别人的命还是被人把命索去了。
赵三郎和平顺住在山峰的另一侧,唐越在山林里穿梭了半个时辰,遭遇了一批狼群,一只老虎,几只受了惊吓的野兔野狗。
还好他带的人多,狼群远远看过来还没行动就撤退了,那只不会审时度势的老虎则被山等人消灭了。
唐越看着昔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倒在血泊里时还很不忍心,暗暗自责了好一会儿。
找到赵三郎,唐越发现他竟然又和平顺开打了,两家的护卫各自占一个阵营,纷纷给自己人打气。
唐越到的时候打斗已经接近尾声了,依然是赵三郎赢了,不过也没占到多少好处,脸上旧伤添新伤,早没了美男子的俊秀白净。
“有这体力和斗志,明日就不用担心你们杀不了敌人反被杀了。”
唐越打趣道。
“明日……”
两位少爷同时喊出声,张着嘴巴无所适从。
打架的兴致也没有了,两人化干戈为玉帛,用同一盆水洗了手,把唐越拉进帐篷里好好商议商议。
唐越之前教给平顺的那些小招也都教给赵三郎了,连药也给他准备了一份。
“记住,千万别逞强,没什么比命要紧的,若你们真要去赶马车,本公子就……”
“陪我们一起去?”
赵三郎兴奋地问。
唐越翻了个白眼,“如此丢面子的事情本公子绝对不做,不过可以给你们一点精神上的安慰。”
“何为精神上的安慰?”
“就是这……”
唐越说完分别拥抱了一下赵三郎和平顺,“好好努力,譲王子昭大开眼界了!”
被抱了的两人还有些反应不过来,这个年代还不兴这么亲密的动作,除了会把人吓到还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误会。
尤其是赵三郎,低着头尴尬地不说话,半响才冒出一句:“本公子爱慕慧珠郡主,你……你……没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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