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桦自军训后,就进了三个社团。
这是他人生计划的一部分,英语沙龙,乐团还有学生会。
这原本就是他在进大学前就计划好的,他通过各种渠道在假期里就了解大学里会有什么,能干什么,哪些是娱乐性质,哪些是奔着前途去的。
所以,当宿舍的其它人还在为新的环境新的圈子迈腿摸索时,苏桦早开始,拔腿奔跑了。
苏桦终于摸着了钢琴。
在学校音乐室的初次活动时。
那架半新的有一个键还有点问题的钢琴靠在角落里无人问津,大家都围做一堆点评着那些各式各样乐器的破旧,品牌的好坏。
什么我用的是什么弓,他用的什么琴。
站在这里的不乏真正的高手,什么小提琴几级,钢琴几级,古筝多少,熟识的同时也把自己做了一个表述。
苏桦没有混在里面,他坐在那架他刚刚用布仔仔细细擦拭了一遍的钢琴前面,生涩的,僵直的指法,浅显的低俗的入门,他不在乎别人或吃惊、或困惑的目光,他知道参加乐团,没有点底子,是不会在这丢人的,可苏桦不怕,时隔近十年的弹奏就像个仪式,庄严的、神圣的,还有心底不屈的、倔强的各种情绪,这一切揉杂在一起的激动,伴着阳光洒进来飘浮的灰尘,圣洁的像是在朝圣,他根本听不见旁边的人是不是在说着什么,是不是在笑着什么。
他就像一个真正的音乐家,磕磕绊绊地聆听着生命发出的声音。
那些粗浅的更多是错误的节奏从记忆的深处出发,一点点穿过肌体,通过指尖,透过灵魂,到达了记忆的最高处,那些百转千回的纠缠,千丝万缕的情愫不是那几个平实的音节就能诠释的。
但那种天生的灵性把苏桦带入了只有音乐才能带给他的所有的平和、安宁以及幸福里。
那个瘦瘦的小男孩,牵着妈妈的手,挤着公车,敞着笑脸。
妈妈,今天老师表扬我了,还给我发了一个小星星。
你的理想是什么,长大后要干什么。
老师问,妈妈问。
弹琴。
二年级以前的作文,他这么写,问也是这么答的。
他的理想是弹琴,长大了以后要弹琴。
他不是张宽,不是张宽十岁时想当警察,因为可以打人,十二岁要当兵,因为可以打仗,十四岁想着当老板,因为可以挣钱,不受他老子的限制。
他不是张宽。
他想弹琴,是因为他真的爱。
爱那些黑白琴键上下翻飞,随着自己指尖跳动自己能牢牢把握的美感,他爱那些由自己掌握的节奏诠释人类最基本的情感,喜、怒、哀、乐。
他是真的爱它。
他开始了他的新篇章,就从这首入门曲开始。
第二天,他去了校门口装饰最好的美发店,看着一墙的各种美图,不顾理发师脸型小,留长发的建议,毅然地剪了一头短短的却不失时髦的头发,丢掉了来时妈妈新买的运动装,穿上了白T恤,牛仔裤,再换掉了那个带了三年的黑框眼镜,配上了隐形。
第一次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宿舍里时,他听到了老大的一声惊呼。
“行啊,这不整则已,一整整出个美人了。”
大家都笑了,苏桦也笑,这才是他苏桦。
真正的苏桦。
苏桦开始了全新的人生,这也是张宽认为的。
从那次在墓地里看到哭倒在地的苏桦,张宽就开始格外地注意苏桦,来这里,他爸的意思有一些,更多的是张宽的主张。
就像他对玲最后说的话。
‘我要去B城,’这就是理由。
张宽的思想很简单,首先B城是个好地方,大、富、人多,符合他往大地方凑热闹的脾气,再者,苏桦考去了,他就得去,他见不得苏桦待的地方比他的好。
苏桦就得在他眼皮子底下待着,就像是自己养熟的狗,怎么能容许它去别的地儿撒欢,对着别人摇尾乞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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