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威名赫赫皇家骑士团,现在却成了时代的眼泪,俨然是祖宗之法与时代浪潮碰撞下的不甘挣扎。
这个时代,魔法师至高无上,炼金术千变万化,超凡者特立独行。
就算是普通人,进入军队也更希望成为海军、炮兵或者火枪手。
稍微有追求的人都不想做骑士。
冷兵器时代人形坦克的荣耀早就结束了。
几个稍稍受过训练的农夫,端起火枪就可以把骑士打成筛子。
燧发枪虽然有装填慢、精准差、不可靠等诸多问题,但当上百个士兵排成整齐队列端起火枪后,骑士的冲锋就像排着队被枪毙。
再厚重的盔甲也扛不住呼啸而来的子弹。
段位不高的魔法师和超凡者也不敢正面硬磕训练有素的火枪手。
当然,高阶魔法师和七阶以上超凡者除外。
他们是超越普通人的特殊存在。
皇家骑士团的待遇不算太高,更多的是一种荣耀,在骑士时代更是进步的跳板。
皇家骑士团团长更是晋升大将军的前置条件。
虽然这项祖宗之法在近百年被时代浪潮冲击的支离破碎,但不代表皇家骑士团不重要。
团长这个职位的唯一缺点就是损耗太快。
骑士团团长的战场职责是披挂全套皇家仪仗,替皇帝冲锋。
穿着厚重板甲,骑着高头大马,服饰华丽耀眼的家伙在高举皇家旗帜的掌旗官陪同下冲击火枪手阵地,这画面充满史诗感。
如果罗兰本人不是皇家骑士团团长,他甚至愿意为赴死的英雄写几篇慷慨激昂的诗篇。
但他是。
骑士团团长不但是消耗品,更是易碎品。
三十七年前那场惨烈的战争,短短三年就消耗了七名骑士团团长。
如果不是和女皇绑在一根绳上,罗兰甚至怀疑这家伙想害他。
但他最终还是愉快的接受任命。
时代的确在变。
变的不只是步兵,也应该有骑士。
既然让他来当团长,自然要重新定义骑士。
真正的骑士,应该有放弃虚名的勇气,让敌人去牺牲的决心,以及承认大炮火枪比刀剑长矛更强大的谦卑。
身穿板甲冲火枪手方阵不是勇敢,而是弱智。
他必须改变骑士团。
();() 虽然还手续要履行,但罗兰成为团长已是板上钉钉的事。
离开皇宫,坐在马车里,希芙轻声宽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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