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下午四点,整个上海已经黑得跟倒扣的锅底一般。
狰狞的闪电划过天空,立刻,一声巨响,那雷声仿佛是在耳畔炸开,紧接着,瓢泼一样的大雨哗啦就下来了。
“俺这房子租得好。”
老王说,“小虽小点儿,倒没破,也还是正正经经的房子,不象别人家的,是牛毛毡搭的窝棚。
不然,给这雨一浇,那还不里里外外透湿啊?”
“那是。”
刘勇点头,“大哥您闯上海的时间早啊,还租下了这房子。
现在这样的房子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可不!”
老王的老婆笑着说,“俺们从山东过来的时候,妮还只有这么高呢!
一转眼,这都十来年了吧!”
这一天对于他们来说,是个好日子。
老王过生日,闺女二妮的病也好利索了,难得的是老王老婆做事那家人到崇明走亲戚,放她两天假。
两口子合计着,把刘勇叫上一块喝两盅。
“这次要不是遇到大兄弟你,俺可犯难了呐!”
老王说,“来,干一个!”
刘勇也不推辞,端起杯子喝了一个,笑着说,“俺要不遇到大哥,眼瞅着就断顿了。
咱这就叫缘分。”
老王这房子租得着实不错,眼见得窗外雨大得跟泼水一样,屋里愣是一滴没漏,且这个看上去不咋地的小院子排水居然也还挺好,这么大雨都没有积水。
漂泊人能有个这样的栖身之所,还一家人都在一块儿,也就没啥好求的了。
更何况,二妮把这个家收拾得汤清水利,虽然没啥贵重摆饰,可着实是个家的样子。
刘勇一脚踏进院子的时候,几乎产生了幻觉,仿佛回到了梦里的黑土地上,有望不到边的红高粱和大豆。
风里的味儿似乎都不一样了。
其实,他是个孤儿,在屯子里吃百家饭长大,十来岁就给地主家扛活,一天都没有过家。
家是个啥样子呢?真是想都不敢想的。
在小时候,大概是白天玩了以后,晚上能有个固定的地方去。
在现在——也就是老王家的这个样子了吧。
一顿酒喝下来,天已经真正黑尽,临走,刘勇把最后几天的脚钱算给老王,老王死活不收,双方在门口很是拉扯了一阵。
最后刘勇不但脚钱没有送掉,还揣上了二妮她娘做的半篮子烙饼才得脱身。
有这样一个家可真不错啊。
走在街上,雨已经停了,空气里有一股暑热天泥土的潮气,有些腥,还有点垃圾的臭味。
这种味道和黑土地上的高粱味道一样,是刘勇熟悉的。
被这样的味道包裹,他不由自主地觉得放松和安全。
刚刚喝下的酒在血管里游走,让他觉得很舒服。
有这样一个家可真不错啊。
他第一百次地在心里悄悄地叹息。
小时候想象中的那样的家那样的母亲,大概就是二妮她娘那样的吧。
是东北女人的那种爽朗泼辣,厚重温暖。
哪怕是笤帚疙瘩落在屁股蛋上也是一种幸福呢。
可是,他似乎一直没有这样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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