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胡荣都替自家主子觉得难堪。
一半因为谢美人居然有这么糟心的亲戚,一半是抬出了谢美人的名头现在还唬不住京城里的人。
“能做牙行、中人的都精明的跟猴儿似的,而且能经手内城三进的大宅子都是有后台的,区区后宫美人的亲戚……这唬不住他们。”
胡荣一脸苦色:“赁宅子这事儿就先不说了,还有一件更烦恼的,她要给她闺女找婆家,尤其是她那个腿瘸的大闺女,找了几个媒婆来说她亲侄女儿现在怀着龙种要生下皇子了,言下之意谁要娶了她的瘸子闺女就成了皇上的连襟,皇子的姨夫了,将来荣华富贵不可限量!
您听听这是什么话?”
这让胡荣简直肺都要气炸了。
方尚宫笑的很淡然,也有些无奈:“人没法儿选择自己的父母的,就算她们再不成器,也是谢美人的亲戚。”
“这算什么亲戚?简直就是敲骨吸髓的恶鬼。”
“是啊。”
方尚宫忽然问:“你是怎么进宫的?”
胡荣愣了一下才说:“家里没有饭吃,进宫好歹不会饿死。”
“我和你一样。”
方尚宫目光落在他袖子上:“你袖子怎么破了?”
她没说胡荣都没发现,他抬起手来看看,袖子确实破了一道口子,破口还抽丝了,肯定是不当心被楔齿什么的勾破的。
青梅把针线盒抱来,胡荣把袍子脱了,青梅穿针引线替他缝补。
胡荣里头穿着件夹袄,夹袄有点短,是去年秋天的,他长了一点个头。
在方尚宫面前不穿袍子显得太不体面,胡荣拉着衣裳下摆想把衣裳再往下拽一拽。
“你觉得宫里好还是家里好?”
方尚宫问。
以前没人问过他这样的话,胡荣说:“宫里挺好,吃得饱穿的暖。
家里这两年听说也不错,能吃饱饭了。”
这样弟弟就不用也割一刀进宫当太监了。
要他说哪里好,他真的说不清楚。
“我家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当时我进宫做宫女也是因为家里穷。
要是家里有饱饭吃,能养得活所有孩子,你跟我可能就都不会进宫了。”
这点胡荣也赞同。
“但谢美人和你我不一样。
谢家不缺一口饭吃,还把家中女儿送进宫来。
几年不问她的死活,知道她得意了又赶紧巴上来想要共富贵。”
胡荣不是很明白方尚宫的意思,他心里有模糊的想法,只是还不清楚。
“清官难断家务事啊。”
方尚宫也不再多说什么了。
青梅的针线活儿大有长进,补完之后基本看不出来什么痕迹。
胡荣跟她道了一声谢,把袍子接过来穿上。
连方尚宫都没办法吗?
胡荣翻来覆去的琢磨该拿这一家人怎么办?听谢氏说她们母女三人不打算回乡了,要在京城住下,而且老家的人也要到京城来,听说连老太太都要一起上京。
这么厚颜无耻的一家人,给他们一文钱的好处胡荣都觉得不值。
最好把他们象臭虫一样踩在脚下再狠狠碾上一脚才好。
但是那样太有伤谢美人的颜面了。
被人说起谢美人的娘家人过的如此落魄,品行如此无赖,难免会连同谢美人一起鄙薄。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有着一头栗棕色头发,打着一个耳钉,身材伟岸,一双带着清晨露水的桃花眼,鼻梁俊挺,唇如玫瑰花瓣,棱角分明,看起来很潮很优越的魏逸豪,却烦恼不已学的专业从热门变冷门毕业后,工作更是难找吃饭房租都成了...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大海贼时代。大海风起云涌,强者毁天灭地,各自厮杀,实在是让人提不起劲!我,鲁西鲁库洛,二十四岁,最大的梦想安全的过完这一生!...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