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极为安静的办公室里,忽然传出一声极为轻蔑的嗤笑:“瞧瞧这是谁来了,薛家的赘婿,吃软饭的肖子光。”
阴阳怪气的人皮肤黝黑,身高大约一米五,体重至少一百五,五官长得很着急,直接凑在一起,嘴唇特别的肥厚,如果装上两颗獠牙,真能去扮演野猪精。
面对毫无缘由的恶意,肖子光自然不会惯着他,反唇相讥说:“朱刚,你这是羡慕,还是嫉妒,又或者开始恨我了?”
“我看你就是鼻子里插葱装大象,明明长得像猪,智商也像猪,不开口我还能把你当个人,一开口就成了大耳朵的猪。”
“我要是你,肯定先去整容,把嘴巴整的别那么臭,把外型整的更像个人。”
这一番回怼,虽然表面上没听到脏字,但每一句都在内涵,朱刚气的胸膛欺负,整张脸由黑变红,就好像是一个即将爆开的汽油桶。
“肖子光,你骂谁是猪。”
“我骂朱像猪,难道你是猪?”
“你……”
朱刚愤怒极了,如果不是打不过肖子光,他早就动手了!
面对如此拎不清的人,肖子光可不会给他留情面,直接把腿往前一伸:“怎么了?是不是很愤怒,想要动手。
那你尽管来吧!”
“我倒要看看,你跳起来,能不能打中我的膝盖。”
这话说的不是一般损,而是特别的损。
肖子光原本就长得比朱刚高,居高临下的满脸鄙夷,一下就点燃了朱刚的怒火。
就在朱刚脑袋中理智的弦,即将被烧断,准备向肖子光动手的时候,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推开。
“大家伙都在,鑫鑫宾馆发生抢劫案,谁跟我一起出现场?”
推门进来的是刑警二队的副队长,栾金安。
朱刚的眼珠一转,立刻有了主意,指着肖子光大声的喊:“栾队,肖子光的身手最好,让他跟你去现场。”
面对如此低级的陷害,肖子光并没有放在心上,而是轻声的嘀咕:“鑫鑫宾馆!”
忽然想起一段极为有趣的记忆,于是对着栾金安点头:“栾队,我跟你出现场。”
望着两个人离去的背影,朱刚极为不屑的啐了一口。
然后对着周围人高声的说:“我这个人就是眼里不容沙子,遇到看不惯的事情,我肯定要说上两句,我不管这个人是谁,更不管他有什么样的背景。”
周围人都用极为复杂的眼神,看着朱刚,一时半会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有些人是以斗争求利益,有些人完全就是在损人不利己。
大家伙都是讲利益的成年人,不再是分对错的小孩子。
更何况,朱刚完全就是在无理取闹,明明没有公主命,偏偏得了公主病,看到肖子光攀上高枝,没想着如何拉近关系,反而各种的嘲讽。
这样的人,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随着时间越拉越长,各种不爽积郁在一起,久而久之,必然会变成整天就知道抱怨,愤恨世俗不公,觉得人生阴暗的失败者。
有些聪明的人,已经暗地里下好了决定,即使不跟朱刚划清界限,也要保持距离,省的这个家伙犯浑的时候,咬上自己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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