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铮早在战场见惯了生死,可他知道他大多数的兄弟都是视死如归,像他们这样军人,死是为了信仰,可是他此刻好像无法说服自己看着面前的女子死去,而不心疼。
“我会治好你的。”
他几乎是脱口而出。
红霄看了看他,她看出这个男人是真诚的,可是也看出他现在很绝望。
她摇了摇头,似乎要他不必太认真。
“你……你有家人吗?”
靳铮突然问,“你告诉我他们住哪儿,你有什么东西,或是什么话告诉他们,我一定会帮你带到。”
红霄的眼神变得飘渺,最后缓缓地闭上眼,“不用了,我马上……就能去见他们了。”
靳铮走出马车的时候失魂落魄,独自立在夜空下沉默不语。
承晔端着一碗水路过他身旁,伸手拍了拍他的肩,然后上了马车。
红霄已经昏迷,承晔在她对面坐好,一抬手将那碗水浇在她脸上,动作优雅的仿佛在表演茶道。
被水一激,红霄缓缓睁开了眼,承晔把剩下的那半碗水微笑着朝她一递,动作和神情都极具风度,好像刚才拿水浇人的另有其人。
红霄没去接他的水,低声问:“为什么不杀我?”
见她不喝,承晔收回碗自己抿了一口,然后才缓缓地说:“有必要吗?看你这么慢慢的死在我面前,也有些趣味,毕竟这里这么无聊。”
红霄眯起眼看着眼前的男子,儒雅,尊贵,又极度俊美,作为一个男人来讲承晔的魅力可以说到了极致,可是看在她眼里,他就是一个完美的眼中刺。
“你好像很想杀了我,”
承晔轻挑了下剑眉说,“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要杀的人,就一定要杀掉才算完结。”
红霄说。
“没有为什么?看来你真的是个杀手。”
承晔随手把水碗放下,一只手搭在膝上,“上次让我逃了你应该很难受吧,只可惜——本王注定是你无法完成的任务。
不管你为谁效力,他也只能看着本王好好的活着,登上皇位。”
红霄看向他,承晔清冷的眼里不止有狂傲,还有种誓不罢休的坚韧。
她当初要杀他之时曾在他眼中看见过恐惧,可是现在,他已经可以直面他的恐惧,并向她宣誓了。
红霄突然低下头咳了几声,捂着嘴的手心被染上了血污。
她突然攥起手心,抬起头故意说:“何不直接杀了我,难道你还是怕吗?”
“你只不过是一条别人的走狗,何须脏本王的手。”
承晔说,随即便毫无兴趣的准备起身离开。
他原本还以为这个女子和自己有什么渊源,原来她不过就是个杀手。
红霄却歪倒在榻上,一手撑着榻一手伸进怀里说:“若是不你杀我,我就杀你呢?”
手刚摸到刀鞘就被承晔先一步制住手腕,红霄的手没有力气,被他用力一甩手中的东西掉在马车里,承晔看清后却瞪大了眼,仿佛不可置信。
他过去捡起那把短刀,又抽出看了看,再回身神情已大变,一把抓住红霄的衣襟几乎将她提起来,“你怎么会有这个,说,这是哪儿来的?”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
...
世界中心的奥林波斯山上,众神之王宙斯紧握雷霆之矛,笑看诸界。他的面前,众神如林。北方的白银之厅,至高王座上的奥丁手持天界之枪,俯视世间。他的眼中,无尽风雪。南方的尼罗河畔,掌舵太阳船的阿蒙,目光落在...
主神,挂了!主神殿,失去了主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主神已亡,群雄争锋,昔日的轮回者开始竞争着,争夺着至高无上的主神权柄!刘秀,崛起于微末,征战于诸天,证道于万界!...
专栏下一本七零小知青求收藏支持本文文案林窈是老林家从乡下领回来的闺女。原本以为领回来就是给找份工,到时间再给找个人嫁了也就完事了。却没想到小姑娘漂亮精致得让人窒息。还好看着天真好拿捏。可...
又名惊我把连锁火锅店开进了始皇宫里我有美食红包群火锅店经营人姜晩容刚走上扩店暴富之路,却一朝穿成被继妹和渣爹推出顶罪的同名小可怜。人在秦朝开局车裂罪名帮太后赵姬渣了始皇他爹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