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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哪打野战?”
“山峰。
知道吗?”
今天丁潜穿着一身军绿色风衣和卡其色休闲裤,内搭黑色紧身T恤,戴着黑超墨镜,看上去特别酷。
宋橙最欣赏的就是这种型男硬汉,也很希望能成为型男硬汉,无奈锻炼了几个月,也就身体硬朗结实了点,肉没长,体型也没变壮。
他低头瞅了瞅自己身上的一套运动服,再悄悄从后车镜上看了一眼自己的形象,就觉得人跟人怎么就差那么大呢。
“想什么呢?”
丁潜等了半天没见某人回答,才发觉某人在发呆,于是用手指一敲某人额头。
“呃?啊?”
“你刚不是问我去哪打野战。”
“哦,丁哥,你说的山峰我都没听说过。”
“刚刚在想什么?”
“我就在想,我要是穿上跟你一样的衣服,能不能像你一样酷帅。
可惜我体型不行,也没你的气势。”
丁潜笑了笑,飞快地打量他一眼,“你这样挺好,朝气蓬勃,年轻有活力。”
末了,又默默在内心加一句“我挺喜欢”
。
“哎,多谢丁哥夸奖。”
“吃早餐没?”
“吃过了,我想着今天要打野战耗体力,晨跑回来就煮了一大碗面。”
“哦?你一直有晨跑习惯?”
“有的。
我每天早上都坚持慢跑半个小时。”
“好习惯!”
丁潜觉得,每跟宋橙接近一次每对他多了解一层,带给他的惊喜就越多。
会做饭,生活独立,有坚持锻炼的耐心和毅力,长相出众,懂进退有礼貌,家世良好,脑子灵活,积极上进。
丁潜忽然意识到,这么好又对他胃口的一个人天天摆在他面前,他要是不尽快下手那以后肯定是会后悔死的吧。
在丁潜的字典里,只有感兴趣和不感兴趣的,他现在对宋橙已经是十分感兴趣了。
那么,不管以后这份兴趣是会升华还是会减弱,他也要先把他圈到自己的领地里慢慢品尝再说。
想到这,丁潜就说道,“山峰是我和一个退伍军人开的俱乐部,里面有室nei射击场、搏击场、巷战场和野战场。”
“刚开的吗?怎么以前都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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