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看着敦厚富态的世子,守门的宦官一度认为刚才是自己眼花了。
临近傍晚时分,雪下得更大了,从王府出来的三保一行人赶在城门关闭前出了北平城。
燕王府派人出城的动静自然瞒不过张昺和谢贵在城中布下的耳目。
“北边?”
布政使司内,到任不久的北平布政使张昺坐在二堂厢房内,得知三保等人出了广智门,着人给北平都指挥使司带个话,询问是否是边塞又出了事情。
宋忠在开平卫杖责边军的消息尚未传到张昺耳中,他必须确定,到底是燕王打算提前反了,还是另有原因。
弄清楚燕王此举的用意才能想法子应对。
都指挥使司内,谢贵也是一头的雾水,他比张昺想得更周全些,立刻派人追出北平城,跟在王府派遣之人的身后,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开平卫
孟清和动了动胳膊,养了半个多月,背上的伤口倒是结痂了,被伤到的内腑还需慢慢调养。
“百户千万要放在心上,别仗着年轻就不当一回事。
到老了,可就要遭罪了。”
赵大夫诊过脉后,给孟清和重开了一副药,“老夫不是危言耸听,百户底子薄,还是多注意些好。”
“谢赵大夫,孟某自会注意。”
话音刚落,孟清和就忍不住咳嗽了几声,胸腔里像是开了个风箱,嗓子和耳朵都难受得紧。
“赵大夫,这药还要吃多久?”
咳嗽过,喝了几口水,勉强压了压,“孟某不能一直这么养着。”
“多则数月,少则半月。”
赵大夫提起药箱,“百户还是安心养着的好,免得落下病根。”
孟清和已经领会过赵大夫的个性,目送老先生出门,重新躺回塌上,总算是舒服了一些。
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竟然在千户所里,睡的还是沈千户的卧房,孟十二郎很有一种被百万大奖砸中的感觉。
没死,熬过去了。
投名状也起作用了。
如果之前的自己,在沈瑄眼中还是个微不足道的小虾米,现在,怎么说也升级到凤尾虾级别了吧?那么,成为龙虾那一天也不会太远了吧?
孟清和醒来之后,沈千户没马上让他卷铺盖走人,只是让他从自己的卧房搬出来,到三堂的另一间厢房内养伤。
期间,孟虎和孟清江都来看过他。
让孟清和吃惊的是,两人竟都入了军籍,穿上了朱红色的袢袄。
“四堂哥,五堂哥,这是怎么回事?”
孟虎和孟清江互看一眼,之前,他们壮着胆子来千户所接人,却被告知十二郎伤重,不能轻易搬动。
正没主意时,见到了沈千户,意外得了沈千户的赏识。
“我们兄弟也没多大本事,只会种田,有一把力气,得千户看重,那是了不得的事。”
看着脸膛发红的孟清江两人,孟清和有点不是滋味。
到底是沈千户天生霸气侧漏,还是因为自己官太小?
一起生活了几个月,眼见自己升官,也不见这两位堂兄动心,怎么才见着沈千户一面,就义无返顾的成了军户?
“两位堂兄可想好了?九叔公和大堂伯那里,最好还是提前说一声。”
孟重九那只老狐狸,孟清和倒是不太担心。
能主动提出让孟虎跟自己到边塞,肯定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让孟清和忧心的是孟广孝一家子。
若是知道自己还活着,孟清江就成了军户,不知道会不会脑袋发热去找自己家人的麻烦?
一夜过后,她躺在了大总裁的身边,一小时后,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总裁的娇妻总裁不仅变成了她的金主,还成了她的老公婚后,总裁更是宠她宠得昏天黑地乱七八糟假期我是不是可以解放了照宠不误传闻...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吴一楠无意间看到老婆在自家楼下跟市委秘书激情拥吻,继而得知自己的副科长职位是市委秘书帮的忙,愤而跟老婆离婚,随之被撤职换岗,人生处于低谷之中。现场会上,吴一楠对刘依然产生好感,对她勇敢反抗和揭露领导...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这一年,美洲土著经受着残忍的掠夺,大清沉醉在康熙盛世中,俄国的彼得大帝东征西讨,英国光荣革命峥嵘初现!这一年,一个累死在工作中的小审计员穿越到了大清皇子—...
穿越死神世界,成为总队长养子,尸魂界中注定会留下蝶冢宏江的名字。蓝染你说我内心阴暗,所以手持镜花水月,那你呢?宏江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