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姓郑,名瑾,昨日刚到刘家庄……”
可怜虫啊了一声,道:“我知道了,你就是大福哥说的,庄里新来的郑小夫子。”
二年前,刘家庄东头的阿桂嫂死了男人,阿桂嫂的爹来到庄里,想把她接回去,可是阿桂嫂不愿意走,她爹没办法,就时常来给她送些米粮,也住上十天半月的,教阿桂嫂的儿子认几个字。
阿桂嫂的爹原就是个教书先生,这一来二去,附近十几个孩子都跑过来跟他学认字,阿桂嫂的爹看他们都挺好学,索性就住下不走了,开了个小私塾,庄里人都称他为郑老夫子。
今年年关的时候,郑老夫子回家和儿子孙子一起过年去了,这一走就没再回来,庄里没了人教认字,都觉得可惜,尤其是刘大福,唉声叹气了好一阵子。
看他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去年还娶了一房媳妇,现在已经是快要当爹的人了,还跟一帮小孩子挤在一起听郑老夫子念之乎者也,十分好笑。
不过刘大福自己可不认为好笑,振振有辞道:“认字好啊,我到市集上再不给人家骗了,上次有个家伙就想用一张白条骗我的竹筐,让我好一通嘲笑,郑老夫子怎么就走了呢?我还有几个字想问……”
几日前,他兴冲冲地跑来对可怜虫道:“哈哈哈,好事来了,郑老夫子让人捎口信来了,说他一个堂侄儿要来看他堂姐,也愿意担任私塾的教书先生,哈哈哈,太好了,郑老夫子走了,郑小夫子来了……”
这事情在刘大福口中念叨了整整三天,可怜虫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来了,今天一听这个人说话文驺驺,声音又是从来没听过的温柔斯文,完全就像是一个年轻的教书先生。
“郑小夫子?”
郑瑾一声失笑,见怀里的少年的耳垂渐渐染上一层红晕,越发显得秀气可爱,他不由心头一跳,好不容易才按捺住,柔声道:“没错,郑小夫子就是我。
你呢?你叫什么?”
“我?我是刘家小弟……”
“刘家小弟……名字呢?”
“咦,名字?”
可怜虫这几年被小弟小弟地叫惯了,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茫然地睁着双眼,尽管什么也看不见,他却仿佛觉得郑瑾正温柔地凝视着他,等着听他说出名字。
“是啊,我的名字是郑瑾,你的呢?”
郑瑾看着可怜虫先是迷糊,然后是恍然,再然后脸上微红,不好意思地低头苦想,这副神情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他望着,不觉痴了。
五年了,原本那个瑟缩瘦弱的小孩儿,如今已经长成青涩少年,时间没有改变他的可爱之处,反而更加有种说不来的动人。
他不觉微笑起来,少年站在洁白的梨花之下,身后是一片蔚蓝的天,几只雀鸟追逐在林间。
多么和谐的一副情景,他五年前的决定是正确的,这个可爱的少年,就是林间的雀鸟,城主府的精致牢笼,只会让这只雀鸟郁郁而亡。
他想要留住这只雀鸟,就只有打开牢笼,送他一片自由自在、任意飞翔的蓝天,他做到了。
五年的时间,他撑起了这片蓝天。
乡下的淳朴生活也抹去眼前这个少年曾经的阴影。
于是,他把城主府的主事大权交给了连华之后,一个人来到这里,在这片雨后的梨园前,用新的身份,他们……重新认识。
“我……我叫……我叫……”
可怜虫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自己的名字,想了很久才终于想起来,“我叫文大儿,因为我在家里是老大,我有三个弟弟哦……大弟七岁,二弟五岁,小弟才二岁……”
他的脸突然垮下来,“他们现在应该都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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