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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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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思敏安抚地拍一拍贝贝的头,紧接着兴奋地将画面截图后发给时应。

画面的视角正对着两元店门口人行道旁的白杨树。

杨树耐盐碱,不畏高温和严寒,是西北地区最普通不过的绿化用树。

半山不例外,无论走在大街或小巷,白杨树的密度是十步一颗。

程思敏截图的这棵树就是其中一颗,高大笔直,乍看起来只是比旁边那几颗更粗些罢了。

但一墙之隔的时应躺在床上,此刻举着手机,看到这张图的时候也一下从床垫上坐起来了。

因为图片里,在距离地面两米多高的树干上,清晰可见一行人为刻下的字。

那字歪歪扭扭的,出自八岁的程思敏之手,整整绕了大树半圈:“程思敏是时应zui好的朋友。”

呼吸凝滞了几秒,时应阖上眼帘重新倒在床垫上。

客厅里的灯光早已在程思敏离开后被他关闭,他躺在一片漆黑中,任由尘封往事在静谧如水的夜色中慢慢舒展。

这行字写得没错,十六岁生日之前,程思敏是时应在故乡最好的朋友。

这种跋扈独断的友谊方式完全始于程思敏对时应单方面的穷追猛打。

虽然文学创作者们孜孜不倦,向来热爱描绘美而不自知的物种,但人是极其傲慢的动物,又是智慧型生物,在绝对的美貌面前,观者尚且不会产生错觉,当事人更不会低估自己持有的能力。

时应儿时粉雕玉琢,招人喜欢,大人们一见他就笑,小朋友们也都喜欢围在他旁边叽叽喳喳。

他这辈子在同龄人中总是鹤立鸡群,特别扎眼,这是他先于九九乘法表之前就知道的事。

那时候他和程思敏同班念小学,班里想和时应做朋友的孩子特别多,这其中有学习好的可以和他一起做作业,有玩具多的可以和他一起分享,还有体格健壮的帮他去小卖部跑腿,偏偏程思敏是其中最吵闹,最没有效用价值的那一个。

她说话爱笑,嗓门嘹亮,时应嫌她比其他人格外叽喳,入学后就没对她产生过好感。

二年级上半学期,他们做了同桌,程思敏自来熟的技能变本加厉,时应对她的厌恶屡攀高峰。

他在桌子上画上的三八分界线被程思敏无视,他刚发下来的崭新书本被程思敏签上名字,他在快餐店内的生日派对程思敏不请自来,她用他的新橡皮玩他的赛车铅笔盒,后来连他的小名都被她得知,后含在嘴里嚼来咬去地故意念。

程思敏实在像只泼猴,导致时应看西游记的时候打心眼里同情那些被棍子敲得魂飞魄散的妖魔鬼怪。

这种被程思敏“欺辱”

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二年级即将结束。

时应记得特别清楚,那年的冬天又冷又长,时间都翻到五月,学校里的梨树才迟迟盛放。

周四下午第二节音乐课上,同学们正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竖笛,本是个晴空万里的夏初,一楼的窗外突然下起了稠密的雪。

“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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