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跑了又跑,不断地交替双脚,让汗水浸湿她全身上下,让思绪完全放空,让疲倦麻痹一切,让她可以累到晚上粘枕就能睡着。
因为她没有固定的慢跑线路,看守她的那两位保镖,每天轮流跟着她跑她因此让自己放得更空,让脚下的鞋压过一条有一条的大街小巷,知道跑累了才停下来,然后慢慢往回走。
那无名的痛楚阴魂不散,但她强迫自己忽略它。
半个月后,她终于能够和人正常说话,虽然仍无法振奋起来,但她勉强能和人打招呼,也能挤出笑容。
她再次开始开门做生意,努力让自己恢复正常。
只是,她发现她再也不喜欢黑夜,她变得不再期待睡眠,曾经有一阵子,她睡觉之后,总觉得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可以忍受,她再次得到了活下去的力气,可如今,那只像是种苦刑。
她睡起来,总是觉得身体沉重的像铁块,比睡前更累,而且万分痛苦。
睡觉,变成一种必须要做的功课。
她总是在床上躺上好几个小时,又是甚至会醒到天亮,因为太过劳累,才真的能够谁着。
躺在暗沉的夜里,她辗转难眠,到了三点,她累到了极点却仍无法睡着,当天将未明时,她再次翻身,手背却压倒了一个坚硬的东西。
她不想理会它,蛋挞坚硬的角,戳着她的手背,试图将他推开,却发现那东西被压在她的枕头下,只露出了一角。
那是一本书。
她想起来了,那是她上个月去买回来的书,她一直没有看完,她没有被放回书架上,因为她每天睡前才翻看没几页就会睡着,它就这样一直留在她的床上,摊开着,不知何时被她推到枕头底下。
为了某种她也说不清楚的原因,她没有继续将它推开,她只是把它从枕头底下拿了出来,看着它。
那是一本小说,一本一八一八年由玛丽•雪莱书写的小说——
科学怪人
心头,莫名一颤。
她无法将它放下,没有办法把视线移开,她的头隐隐作痛。
科学怪人,是中译名。
它真正的原文书名,被印在书皮上。
franstein
刹那间,仿佛被闪电劈开了迷雾,她喘了口气,紧抓着那本书。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佛兰肯斯坦。
男人低沉的声音响起,回答着她的问题。
一双湛蓝的瞳眸浮现在眼前,那双眼睛很蓝,像大海那般蓝,似黑夜那样深。
她心跳的飞快,努力抓住那双蓝色的眼,不让它消失在黑夜中,她反射性的抬手,试图抓住他,当然她什么也没抓到,她身前只有空气,可当她抬起手的那一秒,她发现她摸过那个男人,她摸过他,摸过他的脸,不止一次。
她知道,知道他站着是多高,知道他坐着将她拥在怀中时又高她多少,她的手记得,记得他的轮廓,记得他有多温暖,记得他的下巴渗冒出的胡渣时,摸起来的感觉。
他模糊的脸孔,随着手的记忆,在脑海里开始清楚起来。
那双蓝色的眼眸似水,如海,漾着柔情万千。
她疯了,终于疯了。
可楠想着,但她能看见那个男人,那俊美无俦,金发懒眼的男人,她甚至能嗅到他身上的味道,拿混着汗水,雨水,和森林草木的味道。
然后他笑了,唇角轻扬,微勾,让她的心抖,教她的魂颤。
我很高兴你愿意尝试去跑马拉松
她听见他说,满心满眼的温柔。
以为早已干涸的泪,毫无预警的泉涌,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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