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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达坐在椅子上,掀起裤脚,露出一截白皙纤细的腿,余光里瞟见了远志东躲西藏的脑袋,寻常说:“大夫,我的脚脖子疼,已经疼了三天了。”
他的眼睛望着许恒,声音洪亮足够让所有人听见。
“三日前可曾受过外伤?”
许恒例行公事。
“蹴鞠伤了。”
话说的可怜,眼角向远志那儿一飞。
远志背着他听见,一算,哪里有什么三日外伤,早过了,于是确准了他要来找事,心都悬了起来,唯恐他口无遮拦。
许恒搬起庄达的腿挑痛处轻按着,也没伤筋动骨,脉象平顺,听那声如洪钟,可见中气也足,分明是比他还健。
许多人疑神疑鬼疑病症,不开点方子不罢休,这公子看上去非等闲,也不会计较几斤几厘,想来也是来凑玉面郎君的热闹,人也见到了,哄哄就回去了。
“阿元,开五日的伤骨贴来。”
这是他常用的招。
庄达剑眉微挑,一下就听出许恒语气里的温柔,那种近乎于近乡情更怯的意思,他心虽粗,但了解男人,他知道当一个男人对着另一个人如此轻柔小心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原来是这样,他心想道,不由多看了许恒一眼,细细打量,远志的身影在背后匆匆而过。
有点儿意思。
“这是你们新来的小大夫?”
庄达明知故问。
“嗯。”
许恒并不多话。
“是哑巴吗?怎不说话?”
许恒下手一重,庄达嘶了一声,他也不回答,心想你管她新来旧来:“好了,拿着膏药回去贴五日。”
“五日就能好?”
“你年轻力壮,五日都算多了,三日就该不疼了。”
庄达本还想多问几句,碰巧此时远志提着扎好的药膏送来,想要递到许恒手里,早一步被庄达抓了正着,他手一伸,顺势就从远志手里将那捆膏药抢来,似有意若无意,擦碰到了远志的手,吓得她一哆嗦,差点弄掉了手里的药。
可即便这样,仍不见庄达面上波澜,也不懂是故意的还是不是,结果还是那双笑眼泄露了他要说的秘密,分明在讲后会有期。
许恒挡在远志面前,没好气:“没事可以走了。”
庄达笃悠悠起身,一旁的小厮替他抚平了裤脚的褶,煞是不屑地扫了许恒最后一眼,嘴上说着多谢,起身行了礼,摇摇头,抬脚就走。
看破了把戏,戏里的人再装可就无趣了。
远志直到他真走了,才终于松了口气,也不知自己装得像不像,总之是埋头忙着手里的事,没人问就当没发生。
暗地里不知为何,又怕庄达再来,又怕他再也不来。
有些人就是如此,不顾及别人,所以才总能让少女的心悸动。
远志刹那间要叹糟糕,她分明是最讨厌庄达那样的人。
且说庄达走出医馆,可谓是从头到脚都得了一个神清气爽,哪有什么跌打崴脚,健步如飞畅快得很,小厮昌二跟在身后,简直要用跑的。
“少爷,少爷!
您脚还伤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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