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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前的事”
,有人叫它“过去”
,有人则称之为“经历”
。
伍月笙想:后者一定有着很不错的回忆。
她和李述不算是过去,应该还在经历吧。
上次通电话,是李述生日。
再过半个多小时,就整一年了。
啤酒一小口,又小一口地喝下去。
少有人是这样的喝法,李述就说过,这丫头喝啤酒好像喝咖啡。
她不怎么喝啤酒,却因为这句话迷上喝咖啡。
而且是不加糖不加奶精,特别涩,没法大口喝下去的那种。
袖子里的纹身又开始发痒。
伍月笙从前不喜欢酒味,有时候李述喝的时候她跟着蹭一两口。
直到上了大学,偶尔跟寝室的同学出去疯,发现只要一喝多酒,纹身就会起反应。
不过这跟什么神奇的红睛白羽鸽子血没关系。
白天那男孩是假装资深,伍月笙懒得戳破他罢了。
听李述讲,用鸽血上色纯属噱头,完全没什么特殊效果,而且很不仁道。
据说鸽子血极易凝固,如果用它的血来纹身,必须要当场割开它喉咙,以针头取鲜血点进皮肤。
伍月笙的纹身用的只是普通红色颜料。
至于为什么会喝酒变红……伍月笙猜测自己可能有点酒精过敏,纹身破坏了皮肤组织,相对免疫性能较低,便作为病理产生出发痒发红的反应。
你试试,随便哪块皮肤挠一会儿都会发红的。
何况那只小蝙蝠并没完全褪色,经过乙醇和指甲的内外夹攻,便仿佛吸足了血液一般鲜艳,妖异非常。
手机在口袋里振动了一下,电力不足报警。
倒像是鼓励她打电话一样。
伍月笙的电话簿里人名少得可怜。
L开头的很快就翻到了。
电话拨通,没贴到耳边,已听到嘟——嘟——脉冲的声音。
现在连座机都用彩铃等待了,看来离开前卫设计行业,李述连时髦都赶不上了……
“您好?”
应该不是被吵醒的问候语。
伍月笙笑笑:“还没睡呐?”
电话那边静了一下:“五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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