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的树木逐渐变矮,草丛和灌木渐渐变多,动物的种类也比森林中少了很多。
此时的雷泽和竹笛正坐在一个小湖旁边,火堆上正烤着他们今天的午饭。
“唉,雷泽,我们今天又吃兔子吗?这几天都在吃兔子,我都吃腻了,咱们有没有别的东西能吃?”
竹笛目光无神的看着眼前的烤兔子,周身散着对兔肉的抗拒。
雷泽调侃道:“笛之前不是还很兴奋嘛,怎么现在就嫌弃了?”
换来竹笛白眼一枚,他们一直吃兔子,是谁的错!
雷泽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这确实是他的错。
时间回到三天前,雷泽和竹笛刚到达小湖附近。
他们到这里之后,就看见泛滥成灾的野兔,这些野兔的大小跟现代的黄狗差不多,走个五六步,就会有一只野兔被吓得飞奔。
竹笛当时看到这些野兔,手有点痒,立刻搭弓射箭,射出五只箭,命中三只,能打到猎物,他兴奋得不行,雷泽在旁边毫不吝啬的夸奖。
于是,竹笛就在雷泽的鼓励下,又射中几只兔子,雷泽也在旁边帮忙打兔子,所以当天他们就连续吃了三顿兔子肉。
第二天,打猎的兴奋劲过去,竹笛也对兔子失去兴趣,对于兔子肉,他秉持可有可无的态度,有就吃,没有就不吃。
雷泽回想起竹笛看到兔子的兴奋模样,误以为竹笛很喜欢兔子,于是趁着竹笛赖床的时候,拿了几块石头去到附近开始收割兔子的小命。
小石头在雷泽手里就像是子弹一样,一颗就能打穿七八个兔子脑袋。
这些兔子很机敏,也很会挖洞,有一点风吹草动,它们都会成群结队的逃跑,度很快。
不过雷泽抓过度更快的猎物,野兔对于他来说就是小意思。
当竹笛从帐篷走出来的时候,看见堆积如山的野兔,目瞪口呆,他看向雷泽,又指了指兔山,问道:“雷泽,你怎么弄那么多兔子回来?”
“笛不是喜欢兔子吗?我看昨天,笛吃了很多兔肉。”
雷泽挠挠头,竹笛嘴角抽搐道:“喜欢也不能多吃啊,而且这么多兔子我们也吃不完啊。
天气逐渐热起来,肉也不好放。”
“没事,吃不完我们就熏干,弄成肉干,留着后面吃。”
竹笛无语凝噎,但还是认命开始和雷泽一起处理兔子,不然血腥味容易引来其他的东西。
回忆结束,竹笛生无可恋的看着眼前的兔肉,他是真的不想吃!
雷泽看着竹笛打蔫的模样,笑着从身后拿出一个兽皮小包,递给竹笛说道:“笛不想吃兔肉,那就吃这个吧,换换口味。”
竹笛疑惑的接过兽皮小包,打开一看,里面有很多颜色的浆果,水灵灵的,看起来非常可口。
“果子!
雷泽,你什么时候弄的?”
“今天早上,我去附近探查了一下,现这些果子,就摘回来了。
我尝过,味道不错,可以放心吃。”
竹笛捏了一个紫色的小果子,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让他心情变好不少。
雷泽见竹笛开心,眼中满是柔情。
“雷泽,我们是不是要进入草原啦?也不知道时金所说的东南角的小山到底在哪里,用不用穿过火刃部落?如果要穿过火刃部落,只有我们俩,岂不是很危险?”
竹笛心情放松不少,但也开始担忧后面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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