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孩子举着拳头,停住了。
“你他妈的有种!”
他淬了一口唾沫。
“你打呀?你不是要扒我衣服吗?”
我不知好歹,仍在将他。
“你他妈……”
他踹了我一脚,正好踢在我腰上。
我感到巨痛,但咬着牙,始终抬着头看他。
我觉着自己要是在革命战争年代里一定会是个儿童团小八路,面对敌人视死如归方显英雄本色。
“我操,你挺有本事的啊,你以后跟我混吧!”
他闪动着大眼睛对我说。
我沉浸在老电影里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又问我一遍:“你以后跟我混吧!”
于是我真的就和他混了。
一直混到现在,我俩虽然有过短暂的分离——他蹲监狱劳改我念高中考大学——但感情却混得越来越深;他没有妈,他爸是个卖水果的,天天赌不太管他。
他自然而然地流入社会,被抛弃并自我抛弃。
我俩的生活有着类似的地方,而且他天生有一种保护欲,喜欢把我当弟弟看待。
而我自幼长成的自卑和怯懦也需要他的呵护。
于是我俩臭味相投沆瀣一气开始游戏青春。
例如:我俩开始逃学、抽烟、小偷小摸。
我俩在公共厕所里写上学校里长的比较好看的女孩子的名字——后面再加上我爱你三个字。
还拦路抢劫过小学生的书包和口袋并威胁他们不许说出去。
那时候我好快乐,我原以为我能和他一直这样混下去,就算成为地痞流氓也无所谓。
然而命运是一块抛向天空的一角人民币,你怎知落下的是国徽还是数字?
就在我初三临毕业的那一年,爸爸从新疆回来了,很多许久未见的叔叔阿姨开始可可气气地到我家来。
管我爸先叫局长再叫市长,从此我的世界里没有了煤油炉子、竹凉席、酱油拌饭,出现了彩色电视机、席梦思床和巧克力。
我上了省重点高中,我周围的所有的人都变的可爱起来,嘘寒问暖,声色有加。
就连我姑妈也不骂我了,我从她家搬走时她还抹了眼泪。
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的爸爸,他八年没有见过我,极力想在一夜之间把八年的父爱倾倒在这个剩下的唯一的儿子身上。
他眼睛湿湿的搂着我又是许诺又是发誓,让我过最好的生活念最好的学校。
我也顺其自然地哭了,抱紧了他,哭的好大声,极富于技巧。
高中的三年是非常乏味的,我既没有朋友也没有理想。
凯歌在我搬走的那天用刀捅了人,他恰巧刚满十八岁所以被判了刑,蹲几年我不知道,反正再见他已是我大学将要毕业。
在高中的生活是我一生中最难堪和寂寞的日子,我在上课下课时用第六感收听到同学们对我的专题广播,关键字无非是我是高干子弟,我又当过小流氓之类。
我学习很一般,甚至可以说差,但我上课迟到不会挨说,缺席劳动可以没事,下雨天只有我坐小轿车回家,这一切足已使我善意的接触和主动的交往徒劳无益,并使我在同学中更加孤立。
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体育课打篮球没人给我传球,联欢会唱歌没有掌声……我也并不反抗这种压抑的气氛,相反,我很知足,我开始拼命努力地学习。
我想考大学,离开着这无精打采的地方。
到一个没有人认得我,崭新的世界里去,摆脱我的所有阴影和包袱,从新活一回。
高考时我超水平发挥,纵如此也不过在人才济济的省一高排几十名而已。
可谁让我捡了个厉害的老爸来着?我向他暗示我要念B大,于是我就接到了那远方陌生城市的一纸通知,我握着那张薄薄的纸片好象孙悟空捏着观音菩萨给的毫毛一样得意,有了它,我就能摇身一变,再世为人,欢欢喜喜地到那西天极乐世界,翻云覆雨,无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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