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年没有把她抛弃,认真养在身边,她身上的刺是不是会少一点,会不会也和晨阳一样乖乖巧巧地攀着自己的胳膊喊爸爸?
这孩子如此聪明,生着一颗玲珑七窍心,自己心里想什么她只需一眼就能看透。
当时在四季大酒店第一次见面,怎么就觉得她只是个没什么背景、没什么能力、不如赵晨阳的乡下姑娘?
后悔吗?
此刻的赵青云清楚知道,自己后悔了。
赵向晚第一个调查的,是翁萍芳的丈夫,潘国庆。
模样憨厚、见人就笑,穿着件朴素的蓝布大棉袄的潘国庆在建机厂人缘很好。
面对警方的询问,他有问必答,态度十分配合。
何明玉心地善良、同情弱者,对潘国庆的印象很好,悄悄对赵向晚说:“翁萍芳不守妇道,倒是可怜了潘国庆被人说闲话。
这人啊……就是贪心不足,嫁个老实人吧还不满足,非要找个当官的来满足虚荣心,结果呢?害人害己!”
赵向晚瞥了她一眼,提醒道:“不要代入个人感情,好好做笔录。”
何明玉心一突,下意识地抬头看向潘国庆。
一张国字脸,脸颊带着深深浅浅痤疮的粉色痕迹,小眼睛、大嘴巴、宽鼻头。
丑是丑了点,但是笑容亲切,和人说话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身体前倾,带着股殷勤之态。
或许因为长年在外跑业务,因此养成了讨好人的习惯。
难道,这个人有问题?
何明玉努力用赵向晚提过的微表情理论来分析潘国庆的心中所想,但依然一头雾水。
赵向晚所说的那些听上去很有道理,但面部表情也好、瞳孔大小变化也罢,包括眼神变化、肌肉牵动这些,都在一瞬间完成,转瞬即逝,停留在脸上的时间不到0.1秒,哪里能够迅速捕捉到?
也就是赵向晚天赋异禀,能够快速捕捉到哪怕最细微的表情变化,再结合对方的肢体动作、语音语速,从而判断出真相。
潘国庆头上的旧棉帽护耳耷拉下来,一动一动的,显然他内心很激动。
说着说着,他抬起一双粗糙厚实的手捂住脸,痛苦的声音从手掌中透出,显得闷闷的。
“我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差不多有三百天在外面跑业务。
我负责北方片,那边重型机械的销售情况好,卖一件提成高,就是有一点,北方人喝酒太凶,一落座就是三大杯,如果不是我酒量好,还真遭不住。
萍芳不喜欢我喝酒,只要一回来她就教训我,不让我喝、不让我喝,可是她不懂,我不喝……怎么拿业务?怎么赚钱给她花?我也没想到,就因为不听她的话,再加上我常年不在家,冷落了她,她竟然……唉!
我长得不好,嘴笨,不会讨好人。
只知道赚了钱把钱交给她,也不晓得送什么花、买什么礼物,她长得那么好看,生得一张巧嘴,我身边的人没人不夸她的,原本就是我配不上她。
如果我早点知道她在外面有人,我就,我就,我就放她走,只要她能觉得幸福,我怎么样都可以的。”
潘国庆一直在不断地忏悔着自己,话语里没有一丝对翁萍芳的不满,更没有提到赵青云这个人,哪怕头顶戴了顶绿油油的大帽子,依然话里话外都维护着翁萍芳。
这么宽容大度的男人,就连朱飞鹏都有些可怜他。
赵向晚却非常冷静。
婚姻要求相互忠诚,如果遭遇背叛,没有人能够宽容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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