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屋子里闻久了,嗅觉都有些失灵。
鬼使神差间居然真的往秦霁渊的方向坐过去了一点:“我会。”
王小姐说到底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人,也不知怎么就让秦霁渊编排上了。
“可是你不爱她。”
“在乱世中谈爱是奢侈,谈个人幸福是幼稚。
只要是对国家对组织有利的事,什么我都能干。”
秦霁渊轻笑了一声:“看起来要早点立功,好让组织下个指示让你嫁给我,或者你娶我吧,也可以。”
郑时朗感觉秦霁渊的确是有些醉了,已经头脑发热神志不清了。
他摸不清秦霁渊的想法,搞不明白他何出此言,难不成他喜欢男的?他摸了摸秦霁渊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确定他没有发烧:“以后少喝点酒,酒品太差。”
“你说什么?”
“我说,以后少喝点酒,对胃不好,不要让自己多一个能让敌人抓住的缺点。
好好休息吧,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郑时朗回到家,发现穿着的衣服已经沾上了很浓重的玫瑰香水味。
俗气吗?他没觉得,自己也是俗人,怕什么俗气。
雪不会一直下的,总要有东西给它画一个句号,或许是第一朵怒放在春天的花,或许是开裂的湖面,是一切生机勃勃的,足以抵抗寒冬的事物,也许不是美好的,但应该是明亮的。
等到树又长出新叶,桃花艳艳时,小院边上的长椅就会坐着一个姑娘。
她扎两个麻花辫,喜欢戴白色小花簇拥得热闹的头饰;最爱是白色素净的旗袍,旗袍上不要多余的颜色,只是做暗纹,绣些梅兰竹菊的图案;脚上环白玉的脚环,手上两只叮当镯,翻起书页来就碰在一起,声音清脆悦耳。
在万物明媚的春天里,她像冬天的余声,像还没化尽的一小片雪,孤单但不落寞,自有乾坤在。
她就是周林。
她爱读诗,尤其喜欢小院边上的这个长椅。
这里离学堂很近,她常常能看到女学生们三两作伴,有说有笑。
她想不出还有什么能比这更美好,所以她喜欢这里,从徐志摩读到林徽因。
她喜欢在这里读诗,有人喜欢在这里读她。
她注意到,有个男学生,这几天常常徘徊在这里偷偷看她。
正在她疑心对方会不会是埋伏她的敌人伪装的时候,他居然朝她走来。
“你好啊,这两天我常常看你在这读诗,林徽因的诗我也爱读,或许我们可以聊聊吗?”
看得出来,他很紧张。
虽然话说得还算流利,但说完这句话,就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挠挠后颈:“哦哦,我是附近思齐学堂的学生,我叫冯清筠。
你放心……我,我不是坏人。”
他穿着深蓝色的中山装,戴着黑框眼镜,手上还拿了本书,倒是很符合学生的身份。
白白净净的,看着好像比自己小两岁。
“你也喜欢林徽因小姐的诗吗?那我们肯定有很多话可以说。”
周林微笑着,朝他点点头。
冯清筠感觉到的时候,自己已经盯着周林的脸看了好久,自觉失礼,低下头来:“敢问小姐名讳?”
“你不认识我?”
“我……鄙人不敢说认识,只是觉得有些面熟,也许是这两天总看见小姐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