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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时朗其实想告诉他,自己平时写稿是不习惯有人同自己说话的。
可是习惯之后,居然也觉出一些意思来,倒开始害怕自己以后离不开有人同他聊天的日子了。
他写起稿来很容易沉进去。
他的文风是尖锐的,每每写至重点,总感觉手里拿的不是笔,而是刀,刀刀要人性命。
眼前的景色也变了,仿佛看到的不是纸,是满目疮痍的山河和狱火中的百姓,是一座座□□筑起的哭墙。
大抵文人都逃不脱精神内耗,烧了自己,笔下的文字才足够炽热,才配得上自己一腔赤诚。
精神内耗当然是危险的。
他是在每个地方都把弦崩得死死的人,千万是不能让弦断了的,否则他一定是最极端的疯子。
这些年坚持下来,全靠他的定力。
他和其他文人不同,他的交际圈极小,并没什么人替他开解。
直到遇见了秦霁渊。
秦霁渊托着脑袋坐在桌旁:“看久了你写这种锋利的文字,就不免会去想你这样的人如果写情诗会怎么样,不会写得像恐吓信一样给人吓跑了吧。”
“……我没有写过情诗。”
“勉为其难让你拿来练练手吧,没事可以给我写,我不怕恐吓信。”
“你觉得我作品的含金量多高?”
郑时朗合上钢笔笔盖。
“唔……应该有,这么高?”
秦霁渊比了比自己的身高。
郑时朗想说自己不知道什么是爱,不懂情,自然写不得情诗。
最后还是换了一种说法:“如你所说,我写的文字都太锋利了,所以从不敢写情诗,怕伤到爱的人。”
“甲之砒霜,乙之蜜糖。
你爱的人未必会认为你写的文字会伤到他。
如果有一天,他说他想看呢?”
“那我必穷尽心力,精雕细琢。”
“好啊,那我静候佳音。”
秦霁渊还是那个秦霁渊,笑都是张扬的。
“我又岂是随意起笔之人,只为我的爱人写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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