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的整体色调很灰暗,就更显得阳光下的少年醒目。
他大约十八九岁的年纪,比秦霁渊矮一些,头发已长到肩膀,被很随意地扎了个小揪。
手里拿了把剪子,正专心致志地修剪着一盆玫瑰。
“似乎我来得不巧,没有事前通知就私自拜访,是我失礼了。”
“可我一直在等您,不管什么时候来都刚好。”
他剪下一朵玫瑰,“事出突然,待客不周还望海涵,这个就当做见面礼吧。”
他把玫瑰递向郑时朗的时候才注意到他脖子上那些红印,不用想也知道是秦霁渊在向他宣示主权:“先前那几束花,您别在意,我并无半分恶意。
只是觉得,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您爱人肯定不会让您来见我。
现在看来,这花送得还算有价值。”
郑时朗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嗯,不过我爱人不希望我收外人的花。
还是不必了,谢谢覃少爷一片苦心。”
“没想到,郑主编这样怕您爱人。”
覃净屿递花的手悬在半空,“不过这花本就是为送人,奈何他人不愿收它,那它也就失去价值了。”
他手一松,玫瑰掉到木地板上,更显得红艳动人。
他没有半点迟疑,用脚尖把玫瑰碾碎。
“我知道您在想什么,您放心,我和您所想的人并无联系。
我说过,我从不曾想害您,只是想从您爱人眼皮子底下约到您实在太难。
我和您爱人有些过节,或许他也和您说过了。
然而和他的那些往事不值一提,难抵我对郑主编的钦佩之情。”
郑时朗保持着他向来的严肃:“这样的空话不必多言了。
今天不是谈文学吗?”
覃净屿便领着他到书房。
覃净屿想来也是爱书之人,家中藏书万千,涵盖各种类型,覃净屿竟都能谈上两句。
今日之主角,是一本自己还算熟悉的书——勒庞的《乌合之众》。
似有所指。
郑时朗感觉覃净屿的一举一动都暗有所指,像是一个个的哑谜。
或许霁渊会有兴趣。
不过自己只想早点脱身,毕竟家里还有人等着他吃午饭呢。
“我想知道郑主编怎么看待这本书的观点,毕竟郑主编也曾是孤狼一样的人。”
他把书递过来,“只是可惜,后来竟愿意为一人沦为乌合之众。”
黑皮书
郑时朗抬眼,勾了勾唇:“你对我了解多少?我怎么就是孤狼,又怎么沦为乌合之众?”
覃净屿一样用温和的微笑回敬,不置一词。
“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郑时朗顿了一下,“你知道了多少?”
“郑主编的问题太多,太有针对性,完全没有一个文人该有的温良,果然和文章里体现的孤狼气质一样。
还是说,郑主编对我有太强的敌意?郑主编放心,只是简单的文学讨论而已,不必多虑。”
覃净屿叫来管家吩咐午饭,被郑时朗打断:“就不必准备我的了,还有人等我回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