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这会儿里外都是我的人。
要么留下血,要么留下命。”
捉妖人是不能对皇室用法术的,这是门派和皇室间不成文的规定,不能轻易打破。
宁溪正是认准了这一点,才敢如此。
陆眠心想。
“长公主这是自己承认了。”
叶思卿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您。
若非如此,您为何假扮皇上,又为何匆匆要置查案者于死地呢?这还真是省事,我们都不用再费工夫给陛下看物证了。”
“那又如何?陛下已经被我的人制住了,来不了这里。
还是说你们以为还可以用那录音符的办法?看看你们的符纸吧!
早在你们刚才进来时,就已经被我毁了。”
陆眠忙查看了一下,果见一叠符纸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皱巴巴地一团,已经没了用。
“用过一次的方法又怎会用第二次呢?”
叶思卿却是说,“不过公主也未免太自信了。
您是亲眼看到您的人把陛下制住的吗?”
陆眠开始听不懂了。
不觉想,这家伙又是瞒了什么事没让自己知道吗?
见宁溪脸色略一变,叶思卿继续笑道:“这里好歹也是陛下的密室,要说的话,他应该比您更加了解。”
“什么意思?呵,死到临头了还有闲心说笑。”
对方脸上神情的一点微小变化都被他收于眼底。
叶思卿看去仍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在双方都没注意到的时候,指尖飞出了两枚暗器,然后他对着宁溪身后,忽然朗声道:“陛下,您都亲眼看到了!
也请诸位大人今日都做个见证,真相已大白天下!”
作者有话说:
笑死……天天待高审…感觉也没写啥啊
长公主说“要么留下血”
的意思是签订血契与她合作。
意思就是,对方知道她做的事了,要么跟她合作,要么灭口
第34章第二案(10)
宁溪吃痛一声,弯下腰来,耳边骤然听得这样的话,猛然间慌神了一瞬。
叶思卿闪电般拽住陆眠的手腕,飞速带她往外跑去。
宁溪反应慢了一拍,抬头这才看到两人已往外逃,反应过来对方竟是在唬她,大怒着喊:“来人,来人!”
“仙门不得对皇室动法术,你刚才那样不要紧吗?”
陆眠被他拉着跑,没忘了问道。
“一枚暗器而已,况且又怎么能证明是我做的呢?”
他回答了她,拽着她手腕的力道更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