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美艳的女人。
我红着脸,紧张地和她握手,“你好,欢迎你来参加我的婚礼!
”
然后,罗晴回我高深一笑,转头看着肖欢,“你的动作真快,永远都是不落人后啊!
”
肖欢哼了哼,“大家彼此彼此,你呢?怎么没把老公带出来让我见识一下!
”
罗晴眼神凝住,如火,她伸一双修得很漂亮的手为他拉了拉领带,然后以只有我们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全市最有钱的就是你岳父了,我干吗还要带那个丑八怪出来丢人!
”
然后他们看着彼此,冷冷地笑了起来。
……
所以说,寂寞的婚礼只会带来寂寞的婚姻,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养成了一种坏习惯——对他在外面的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坏习惯。
父亲在一年后去世,那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坚持反对我和肖欢结婚,因为,他急着找一个人,能够代替他照顾我。
23岁时,我的身边只剩下一个丈夫,一个出类拔萃,但却对我漠不关心的丈夫。
肖欢常对我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爱你。
而我总是埋头煮咖啡,我只会煮咖啡。
我煮的MOCA特别苦,苦的可以拉扯人的神经,所以,他只在蜜月时喝过一次就再也没有喝过。
后来,只要我一煮咖啡,他就会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爱你,不过你放心,没有你,我就没有今天,我不会离婚的。
他一这么说,我就会笑,笑得再淡他都会察觉,然后他会说,别得意,象你这种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千金小姐,我最看不起!
事实上,他只说对了一半。
我笑并不是因为我得意,而是为他感到可惜——他总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原则死守着不愿放弃。
比如对我,我是个很没用的女人,书读得不好,也从没出社会工作,自小就身体虚弱,相貌更是平凡得有失千金风范。
我愚昧无知,又狭隘肤浅,我根本继承不了父亲的事业,所以对于他得到源盛,我反而觉得庆幸,那是上千员工的饭碗啊,我怎么担负得起。
我笑,是因为我同情他束缚了自己,他明明已经有能力自由了,可他偏就不愿自由。
虽然他不爱我,但对于这样的他,我却觉得很可爱,所以我不会对他说:想离婚就离吧,没关系!
我不会说,因为我还不想离开他。
我猜世界上应该是有我这样的女人存在,因为知道自己是多么缺乏魅力,所以从来就没有奢望过被珍惜,从来就只是祈祷,他不要太无情,我就可以不用太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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